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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1:03 来源: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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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政协第三届尼木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026005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调整县城停车场收费不合理问题提案

【办理结果】

在您的提议之前,我公司已主动回应群众呼声,先后完成了三次收费优化改善。最初,我县停车场执行的是较早制定的收费标准:白天(08:30-21:00)首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且不超过20分钟开始计费;夜间(21:00-次日08:30)首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且不超过30分钟开始计费,之后每超过30分钟加收一定费用,夜间最高收费10元。该标准下群众短时停车成本较高,反映较为集中。

针对这一情况,我公司先后实施了以下三次改善:

第一次改善——首次大幅延长免费时段:将白天免费停车时长由原来的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大幅降低群众短时停车成本。推出白天包月优惠:针对县城市场和商户白天停车需求,推出白天包月(08:00-22:00)套餐。

第二次改善——首次大幅降费:参照《拉萨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最低一档,制定白天(08:00-20:00)首30分钟免费,30分钟至1小时收费3元,之后每满1小时加收2元,白天最高15元;夜间(20:00-08:00)首30分钟免费,30分钟至1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满1小时加收1元,夜间最高10元。

第三次改善——再次大幅降费:将夜间最高收费由10元降至3元,降幅达70%,同时白天时段延长至22:00

经过上述三次持续改善,我县停车场收费水平已处于全市最低区间。现行最终收费标准(自2025124日起执行) 如下:

白天时段(08:00-22:00):首30分钟免费;3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3元;超过1小时后,每满1小时加收2元;白天最高收费15元。

夜间时段(22:00-次日08:00):首30分钟免费;3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2元;超过1小时后,每满1小时加收1元;夜间最高收费3元。

以上标准已严格按《拉萨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最低一级执行,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收费公开透明。

我们对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如再次延长免费时长)的方案进行了全面成本测算和运营影响评估,从保障停车场可持续运营、维护大多数群众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目前还难以进行更大程度的降费。主要考虑如下:

1.运营成本客观存在,需要合理覆盖

我公司管理的县城公共停车场,需要承担场地维护、设备更新、人员工资、电费、安全监控等刚性支出。以现行30分钟免费、白天3元起步的收费标准,已接近盈亏平衡点。若进一步大幅降费,公司将面临较大亏损压力,影响正常运营。

2.免费时间过长可能影响车位周转效率

县城公共停车场总泊位有限,主要功能是服务短时办事、购物、就餐等临时停车需求。若免费时间过长,部分车辆可能长时间占用车位,导致真正需要短时停车的群众反而找不到空位,造成资源利用不均衡。现行30分钟免费政策正是为了鼓励快停快走,提高车位周转率,让更多群众能够便捷使用。

3.需要兼顾公司可持续服务能力

我公司作为县属国企,承担着县城基础设施运营和公共服务职能。若停车场长期亏损,将无力投入后续维护和升级,最终可能影响广大群众的停车体验。我们努力在惠民与可持续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4.有利于维护县城良好停车秩序

我县正在推进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杠杆有助于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减少乱停乱放现象。适当收费、合理免费,有助于培养文明停车习惯,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我们深知,您提出停车场收费标准过高的提议,初心是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这与我们的工作目标完全一致。作为具体运营方,我们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同时也要对停车场的可持续运转负责。当前30分钟免费+夜间3元封顶的收费模式,已是我们在现有财政条件下能做到的最大惠民力度。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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