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16:11 | 来源: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县政府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在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岗位安排、扶贫贷款贴息等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具体用途。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优先保障“一户一策”工作中梳理汇总出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把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稳定脱贫。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完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帮助脱贫群众分享发展“红利”。
(四)深化整合,提高质量。切实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五)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瞄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确保完成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2022年,对“十二五”“十三五”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和33个村(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县2022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4674.86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438.03万元,缺口资金5236.83万元。辐射带动受益农牧民2094户(次)7117人(次)。其中生产发展类受益237户1060人,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受益623户2867人,生态岗位类受益624户1461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98户514人、整村推进类169户870人、扶贫贷款贴息类343户(次)345人(次)。建档立卡脱贫户受益1248户(次)3390人(次),其中生产发展类受益185户760人,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受益179户731人,生态岗位类受益624户1461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26户106人、整村推进43户139人、扶贫贷款贴息类191户(次)193人(次)。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全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总规模24674.86万元。计划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资金规模19770.75万元,已整合资金规模19438.03万元,缺口资金5232.72万元。全县符合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18个,资金19438.03万元,结合我县实际,计划统筹整合4个部门财政涉农项目6类18项,资金19438.03万元,其中缺口资金332.72万元,占应整合资金总规模的100%,其中:
1.生产发展类: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773.54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582.81万元,缺口资金332.72万元。
2.人居环境整治类: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55.5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720.3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1393.03万元,拉萨市级其他涉农资金“美家”资金300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526.98万元。
3.生态岗位类: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511.35万元。
4.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资金20万元。
5.整村推进类: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40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资金260万元。
6.扶贫贷款贴息类: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0.81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8.18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资金5.45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33个村(居)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岗位、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示范村、扶贫贷款贴息类6个方面18个项目,共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390人次。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项目9个,总投资5356.35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773.54万元,尼木县财政衔接资金582.81万元,缺口资金332.72万元。
1. 尼木县高海拔搬迁配套产业牲畜养殖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麻江乡强聂村
建设任务:新建综合楼344.52平方米,牛舍2020.72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购置母牛100头、防疫药品、饲草饲料及其他设备购置。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96.46万元。已安排中央财衔接资金153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66.46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1月。
资产总量:1426.77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主体:麻江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项目建成后,计划育肥牦牛规模增加100头,成活率达到90%以上。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消除高海拔搬迁户迁后牲畜养殖问题;二是可带动39户,每户增收不低于2000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3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2. 尼木县标准化奶牛养殖场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塔荣镇雪拉村
建设任务:1.采购青贮饲料、奶牛精饲料、苜蓿草、燕麦草;2.种植青贮玉米;采购打包网,打包膜,制度牌等。3.安装酸奶加工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9月。
资产总量:340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塔荣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通过实施该项目规范现有标准化奶牛养殖场经营模式,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9户27人,通过资产受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3万元以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7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3. 尼木县生猪养殖三期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续迈乡安岗村
建设任务:购买200头能繁母猪及饲料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3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3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9月。
资产总量:207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生猪养殖场养殖规模,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23户,通过资产受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3万元以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30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84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4. 尼木县卡如乡赤朗村牦牛短期育肥基地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卡如乡赤朗村
建设任务:购买400头能繁母牛及饲料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已安排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167.28万元、缺口资金332.72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 9月。
资产总量:425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卡如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牦牛养殖场养殖规模,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31户,通过资产受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5万元以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50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1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5. 拉萨市尼木县标准化奶牛养殖场道路配套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塔荣镇雪拉村
建设任务:主要为新建道路长0.188km,路基宽度4.5m,车行道宽3.5m,交叉工程2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桥涵工程1项,其他工程1项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6.98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51.98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1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9月。
资产总量:254.27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塔荣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奶牛养殖场基础设施,修建0.18㎞,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9户14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带动脱贫人口8户,实现增收1.8万以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0%以上。
6. 拉萨市尼木县牦牛短期育肥基地续迈分场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续迈乡山岗村
建设任务:主要为主线工程1.755km,支线工程0.140km,路基宽度4.5m,车行道宽3.5m。桥梁涵洞工程1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755km以及其他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2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99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1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9月。
资产总量:407.63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续迈乡牦牛短期育肥基地基础设施,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14户58,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带动脱贫群众收入2.8万以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7.拉萨市尼木县续迈乡发展生猪产业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续迈乡安岗村、续迈村
建设任务:主要为主线工程3.391km,支线工程0.283km,路基宽度4.5m,车行道宽3.5m。桥梁涵洞工程1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3.391km以及其他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21.56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3.56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29.93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48.07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0月。
资产总量:701.25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续迈生猪养殖基地基础设施,修建3.6㎞,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23户92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8万元,带动脱贫户18户,带动收入3.6万以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以上。
8. 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牦牛育肥基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麻江乡强聂村
建设任务:主要为主线工程0.872km,支线工程0.115km,路基宽度4.5m,车行道宽3.5m。桥梁涵洞工程1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0.872km以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4.07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39.07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1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0月。
资产总量:206.7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实施该项目提升现有麻江乡牦牛育肥基地基础设施,修建道路1㎞,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19户76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带动脱贫人口收入3.8万以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以上。
9. 尼木县柏树育苗基地及藏药材和柏树种植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索朗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实施地点:吞巴镇吞达村、吞普村
建设任务:依托现有藏香产业,建设柏树育苗基地以及种植藏木香等藏药材、采购柏树树苗以及配套相关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5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5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1月。
资产总量:800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种植藏药材和柏树面积110亩,为我县藏香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可带动70户290,通过资产受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脱贫人口收入14万以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受益10.5万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二)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总投资10195.89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55.5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720.3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1393.03万元,拉萨市“美乡”配套资金300万元,尼木县财政本级配套资金526.98万元。
10. 尼木县尼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乡尼木村
建设任务: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人畜分离工程、农户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强弱电入地工程、垃圾分类等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948.55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3327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3.3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1049.7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178.5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1月。
管护主体:尼木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涉及人居环境整村推进村1个,新建改建村内道路17公里以上,改造户用厕所60户以上、给排水管网改造17千米,新建改造牲畜保暖棚圈140户。项目建成后,受益农牧民人口1187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40人,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11. 尼木县塔荣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塔荣镇塔荣村
建设任务: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人畜分离工程、农户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强弱电入地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照明工程、垃圾分类等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947.34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55.5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43.33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348.43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1月。
管护主体:塔荣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涉及人居环境整村推进村1个,新建改建村内道路7公里以上,改造户用厕所30户以上、给排水管网改造9千米,新建改造牲畜保暖棚圈110户。项目建成后,受益农牧民人口1137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421人,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12.尼木县尼续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续迈乡尼续村
建设任务:该项目使用300万完成尼续村村内道路硬化。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已安排市级其他衔接资金3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9月。
资产总量:275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运营主体:尼木县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修建基础设施,修建道路,实现乡村美化,提高带动效益,预计可带动109户543人,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以上。
(三)生态补偿类项目1个,总投资511.35万元。已安排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511.35万元。
1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岗位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索朗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为1461名脱贫户提供生态岗位,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其中林业系统岗位454个,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岗位302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岗位153个,农村公路养护人数岗位42个,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455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55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11.53万元。已安排中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511.35万元。 。
进度计划: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2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管护面积7万亩以上,生态管护人员中建档立卡脱贫人数1461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年,增加脱贫人口收入511.35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1个,总投资200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0万元。
14. 尼木县新型环保垃圾焚烧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帕古乡彭岗村
建设任务:包含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及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0月。
管护主体:帕古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通过环保型垃圾焚烧炉1个。项目建成后,受益农牧民人口514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06人,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五)整村推进类项目1个,总投资300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4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60万元。
15. 尼木县尚日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多吉欧珠 副县长
责 任 人: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塔荣镇尚日村
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人畜分离工程、农户厕所改造提升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照明工程、垃圾分类等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40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6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11月。
管护主体:塔荣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1年,涉及人居环境整村推进村1个,新建改建村内道路5公里以上,改造户用厕所40户以上、给排水管网改造15千米,新建改造牲畜保暖棚圈90户。项目建成后,受益农牧民人口870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39人,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七)扶贫贷款贴息类3个,总投资174.44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0.81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8.18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5.45万元。
16. 尼木县2021年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一)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贺 东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责 任 人: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33个村居
建设任务:2021扶贫产业项目尼弘元仓供应链解决港(尼弘元仓供应链经济港项目)贷款贴息1.08部分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7.27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64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8.18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5.4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1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监督主体:尼木县财政局
绩效目标:贴息资金及时拨付率95%以上,贷款还款率95%,扶贫贷款贴息利率1.08%,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0户83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脱贫户增收50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8人,满意度95%以上。
17. 尼木县2021年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二)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贺 东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责 任 人: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33个村居
建设任务:2021扶贫产业项目尼弘元仓供应链解决港(尼弘元仓供应链经济港项目)贷款贴息利差补贴3.67%部分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2.67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2.67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1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监督主体:尼木县财政局
绩效目标:贴息资金及时拨付率95%以上,贷款还款率95%,贷款贴息利差补贴3.67%部分资金,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0户83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脱贫户增收50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8人,满意度95%以上。
18. 尼木县2021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贺 东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责 任 人: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全县2021年扶贫小额贷款(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4.5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4.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1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监督主体:尼木县财政局
绩效目标: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95%以上,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820.6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95%以上,扶贫贷款贴息利率1.08%,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户177户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脱贫户增收50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满意度95%以上。
六、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建设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和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六)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进一步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次旺多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索朗次仁 县委副书记
贺 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多杰欧珠 县政府副县长
洛 旦 县政府副县长、县教育局局长
康桑达瓦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索朗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鲜 佳 龙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 德 胜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德 琼 县民政局局长
罗 刚 县卫健委主任
丁 永 红 县医保局局长
强 措 姆 县文旅局局长
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卢 贤 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卓玛曲宗 尼木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孟 辽 阔 塔荣镇镇长
罗 桑 吞巴镇镇长
旦增晋扎 尼木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余 刚 普松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王 九 零 帕古乡乡长
敢杰次仁 麻江乡乡长
(三)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五)加强资产管理,增强监督责任。县扶贫办负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附件一:尼木县2022年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附件二:尼木县2022年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投资计划明细表
附件三:尼木县2022年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工作实施项目示范县统计表
附件四:尼木县2022年脱贫县脱贫攻坚整合新增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
附件五:尼木县目标绩效申报表及审核表
附件六:尼木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