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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尼木县双语和谐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4-24 12:55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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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17〕139号)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的语言环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尼木县双语和谐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米玛潘多   副县长

副组长:其美顿珠   县藏语委办主任

成 员:薛   勇   县教育局局长

琼   达   县藏语委办副主任

曲   宗   县民宗局副局长

师永军   塔荣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鹏浩   普松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绪刚   吞巴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侯水军   帕古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索朗平措   县藏语委办工作人员

       达   娃   县藏语委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藏语委办,由其美顿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双语和谐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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