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4 12:55 |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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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17〕139号)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的语言环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尼木县双语和谐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米玛潘多 副县长
副组长:其美顿珠 县藏语委办主任
成 员:薛 勇 县教育局局长
琼 达 县藏语委办副主任
曲 宗 县民宗局副局长
师永军 塔荣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鹏浩 普松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绪刚 吞巴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侯水军 帕古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索朗平措 县藏语委办工作人员
达 娃 县藏语委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藏语委办,由其美顿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双语和谐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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