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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尼木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05 12:58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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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尼木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一卡通”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单位,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尼木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一卡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让广大基层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基层群众。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对农牧民家庭(个人)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工作的通知》(藏财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行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有助于改变过去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利于整合各类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实现统一渠道、集中管理、直接发放;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实现“阳光政府、阳光财政”,方便农牧民、提高效率,更好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服务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便捷快速、安全高效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权责不变,分工协作。遵循按照“补贴标准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正公开,规范透明。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将补助项目资金的数额、分配方法、补助兑现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管理,集中发放。改变过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多部门管理,多渠道发放等问题,实行资金整合,集中管理,统一渠道,统一时间,直接发放。封闭运行,确保安全。建立统一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服务点建设围绕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提出的“乡乡有网点、村村有金融服务”的主要目标,通过服务点 电子机具方式填补服务空白乡(镇)或行政村,我县金融服务点设在全县7乡1镇以及33个行政村(居),共计56个服务点。让农牧民足不出村方便办理金融业务,实现了农牧区金融服务全覆盖。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尼木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普   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尹世强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张文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郑同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振生 副县长

       颜泽伦 副县长

       米玛潘多 副县长

       布   穷 副县长

       旦   曲 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嘎旺朗杰 县委办主任

       郭百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洛布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罗   刚 县卫计委主任

       旦   增 县扶贫办主任

       达娃桑旦 县人社局局长

       薛   勇 县教育局局长

       刘   华 县农牧局局长

       次   珍 县民政局局长

       丁永红 县水务局局长

       普   布 县林业局局长

       刘   桥 县公安局副局长

       师永军 塔荣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绪刚 吞巴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张鹏浩 普松乡乡长

       侯水军 帕古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尼玛次仁 县农业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洛布次仁担任,具体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为加快推进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一卡通”项目进程,提高项目成效,使该项目成为一项利民、惠民的群众满意工程,必须明确各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规范项目运转,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一)村服务点职责

1.由村“两委”班子牵头,驻村工作队和下沉干部配合,负责采集农牧民基础信息,包括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进行数据录入、修改整理工作,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2.根据要求,金穗惠农“一卡通”基础数据(各项资金兑现花名册)、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现卡、项目兑现明细表、项目兑现汇总表,需在户、乡、县三级留底、保存与归档。

3.从村组中遴选出1名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管理村级服务点POS机及服务点户头存折。另选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村级服务点的日常工作,包括票据收集管理,领用备用金,合计每月交易额等。

4.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毁损,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开具“一卡通”(存折)卡遗失证明,并将补办的“一卡通”账号等信息报送至乡(镇)。

5.行政村(居)服务点负责为农牧民查询账户余额,行政村负责取款、提现、整理与保存原始票据、盘点现金、记账。

6.行政村(居)负责管理服务点资金,该项资金不得外借。必须专款专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乡(镇)职责

1.负责校对农牧民基础信息,审核享受相关强农惠农项目政策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将审核确定项目补贴对象的兑现明细表(标准金额等信息)、汇总表及电子信息数据报送相关行业部门审核。

2.及时更新农牧民账户信息,并将修改后的农户信息相关资料上报至行业相关部门。

3.把关村级服务点工作人员的遴选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县各行业部门职责

1.负责审核各乡(镇)报送的分户发放表、汇总表及电子版。

2.将审核无误后的信息分户表、汇总表盖章及电子版表格数据报县财政局。在汇总表上必须体现村、组、乡(镇)享受政策补贴人数、资金,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对乡(镇)提供的分户发放表按项目补贴政策进行审批后汇总并填报资金申报表。

(四)县财政局职责

1.负责下达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指标文件,将审核确定含有补贴对象标准金额等信息的兑现明细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农行尼木县支行。

2.县财政局负责给各个行业部门选派的录入人员进行培训。

(五)县公安局职责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提供并核对农牧民户口簿、身证号码等信息。

(六)农行尼木县支行职责

1.负责全县7乡1镇营业所及56个“助农服务点”为“一卡通”金融服务,农牧民群众支取和补办卡(折)等业务(原则补办卡时不改变原来的卡号)。

2.负责核对农牧民存折账号;“一卡通”丢失补办。

3.依据“一卡通”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发放表,于2-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农牧民“一卡通”账户内。

4.对56个服务点POS机的安装、使用进行培训。

六、操作流程

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发放补贴资金;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安排或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通知乡(镇)对应部门采集补助兑现信息并汇总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填报资金申报表;报送给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业务科室审核无误后,将补助对象信息数据资料传送到县财政局总会计,并下达资金指标到国库;国库将资金拨入县农行,同时下达资金拨付指标到乡(镇);县财政局向县农行提供补助对象发放明细表,县农行根据发放明细表,将资金拨至补助对象银行卡(存折)账户里,做到各项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达农牧民“一卡通”账户内。

七、主要内容

按照我县现行各项政策补贴,对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等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方式,以“四个一”为核心内容进行管理。

(一)指标统一下。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县财政局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编制到户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审核意见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

(二)资金一户存。对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将各项当期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拨入农行,统一发放。

(三)补助一卡发。县财政局委托县农行,为享受补助农民开设一个银行卡(存折),按照相关要求和数据将各项补助资金集中打入该账户,农牧民持银行卡(存折)到各行政村服务点按需支取补贴资金。

(四)服务一站办。充分利用行政村服务点的综合功能,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立“一卡通”窗口,负责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补助资金“一卡通”,对本村享受财政补助农牧民补助对象信息进行汇总,并将补助资金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天数不少于10天),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人)。

八、实施步骤

(一)信息收集汇总(6月6日-6月13日)。信息采集、核对、录入是确保“一卡通”顺利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信息采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各乡(镇)采集数据必须以2017年本县享有各项强基惠民政策或补助的人员花名册为支撑,与县公安局、县农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等部门积极联系衔接,核实相关农牧民信息,于6月1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将基础数据反馈到各村,并组织人员协助各村收集农牧户户主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等证件并将统一发放的西藏尼木县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现卡中的相关数据填写完整,为开展农牧民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和“一卡通”的实施奠定基础。

(二)数据录入核对(6月14日-6月20日)。金穗惠农“一卡通”基础数据录入校对工作由各乡(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做好县级强农惠农政策享受人员信息在线录入工作(该项工作可以实行工作外包方式),于6月18日前完成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核对工作,上报县财政局。在录入工作中要注意,农牧民的信息必须与收集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一一对应,文本数据各字段中不能有空格等非法字符,确保农牧民信息准确无误。数据录入、修改完毕后,生成含有序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表册,经县农行复审后,于6月20日完成全县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

(三)设备安装对接(6月25日-6月27日)。农行尼木县支行负责完成对全县56个“一卡通”金融服务点安装“智付通”机具或POS机、助农取款服务点标牌1块、三农金融服务点指示牌及灯箱; 

(四)操作人员培训(6月27日-6月30日)。县财政局要加强与农行尼木县支行的衔接,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编印使用手册、发放宣传资料、蹲点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信息录入人员、“一卡通”金融服务点操作人员、农牧民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确保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五)系统调试运行(7月1日-7月7日)。县财政局和县农行要共同督促指导,各村(居)“一卡通”金融服务点全力配合,认真调试运行金穗惠农“一卡通”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县农行要主动加强与区、市农行的衔接沟通,争取早日开通区、市、县内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即时结算业务。

责任编辑: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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