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尼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米玛潘多 副县长
副组长:旦 曲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刘 春 华 县发改委主任
洛桑加央 县教(体)育局局长
刘 华 县农牧局局长
多吉次仁 县公安局政委
央 青 县司法局局长
洛布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速 绍 富 县人社局局长
次 珍 县民政局局长
米 玛 县国土局局长
蒋 西 荣 县环保局局长
平 措 县住建局局长
旦 平 县水务局局长
普 布 县林业局局长
其米顿珠 县文广局局长
丁 永 红 县卫生局局长
张 世 杰 县旅游局局长
刘 卓 娅 县食药局局长
师 永 军 塔荣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 绪 刚 吞巴乡乡长
张 鹏 浩 普松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侯 水 军 帕古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旦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