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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的通知

2018-03-02 18:27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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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认真做好前期相关工作,涉及项目建设和维修等议题需发改委或第三方审核签字盖章;涉及办公用品等采购议题需说明原因,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和单位编制人数、实有人数以及经采购办审核盖章的采购清单(含采购品种、数量、单价、总价);涉及方案、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等议题需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之后提交议题的单位必须按照公文格式要求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呈送分管领导或交叉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分管领导或交叉分管领导在收到相关单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后,请认真对议题内容、数据等进行审核,同时深入实地进行查看,在此基础上如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请分管领导或交叉分管领导必须在议题上签发“经认真核实无误且实地查看后,请普琼县长阅示,建议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政府办务必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 收发工作。凡是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称谓不正确、行文不规范、格式不正确、附件不全、附件清单金额数量不准确、没有套用单位红头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没有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没有县长签字、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批签阅的文件,政府办将不予接收,由此造成工作延误等情况将由各单位负全责。各单位须提前谋划工作,政府办在接收各单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时原则上不超过十个,超过十个之后将列入下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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