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7-19 16:17 |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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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拉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拉卫发〔2018〕122号)要求,我委利用7月14日至18日5天时间,由县卫计委主任罗刚同志、沈世阳副主任、卫生监督科科长索朗、县医院院感负责人次旦卓嘎联合对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进行了实地抽查检查。
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工作,填写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检查表,同时对检查出的问题给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进行面对面反馈,写明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对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二是统筹协调,对所有医疗机构实施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暂存、登记本加大管理力度;三是加大对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现象,切实维护好我县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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