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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信访局领导一行赴我县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专题讲座巡讲

2020-06-15 10:03 来源:尼木发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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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巴桑带领自治区、拉萨市信访系统有关负责人一行赴我县开展拉萨市信访系统《〈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专题讲座巡讲。县委书记杜国君,县委副书记孙先龙,县委常委、政协党组书记、组织部部长杜开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黄鹤,副县长布穷陪同。


巴桑一行首先来到尼木县联合接访中心,认真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台账资料、实地查看了接访中心各项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并对我县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巴桑表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开展的好不好,不仅要看硬件、看服务,关键是看矛盾化解、解决问题的实效,尼木县联合接访中心在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上下足了功夫,不仅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接访环境整洁舒适,而且接访程序规范,接访质效显著,值得各地信访部门学习借鉴。

实地查看结束后,巴桑一行前往尼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加了拉萨市信访系统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专题讲座巡讲典礼。会上,首先由拉萨市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格桑卓玛进行动员讲话,她表示,全市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条例的学习研究,充分认识信访条例对推进我市信访工作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意义,以实打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学习态度,不折不扣地将信访条例的学习融入到日常信访工作的实践当中。


巴桑在会上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在夯实覆盖全面、内容丰富的信访工作成果上,营造理性、法治、阳光的信访氛围。二是要整合资源,总结经验,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来访群众“最多访一次”,树立深化尼木县信访工作典型,在全区进行推广。三是要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让更多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到信访调解中,处理好日常的信访工作,开展好信访法治宣传工作。


会后,拉萨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普布卓玛、洛桑多吉,拉萨市信访局四级调研员、接访科科长米玛扎西分别就《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依法信访工作的思考》等内容进行授课讲解,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信访专干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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