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尼木县要闻

尼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1-04-08 10:13 来源:尼木发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4月6日,尼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尼玛次仁主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必焱、张同格、旦平等16名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换届办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专干等9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尼木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提请批准德央和卢晓姝同志审判员的议案》; 听取审议了尼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尼木县2021年县乡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批准成立各乡镇2021年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以及任命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尼木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测算结果的请示》。

经会议研究,任命德央和卢晓姝两名同志为尼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通过尼木县2021年县乡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任职决定;通过批准成立各乡镇2021年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以及任命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通过关于确认尼木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会议还组织新任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最后,尼玛次仁结合近期尼木县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围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进行了重点讲解和授课,并就换届选民登记、乡(镇)选区划分和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央金卓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