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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拉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

2017-03-17 14:55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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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拉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尼木县所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范围,要在2017年底前达标,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积极响应拉萨市语委办号召,决定在近期组织三类城市尼木县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6日至3月23日。

二、报名地点

尼木县语委办(尼木县教育局教研室),培训、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测试对象及要求

1、尼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所有未持有普通话证书的在编人员。

2、报考人员年龄在50周岁(1967年)以下。

四、普通话测试流程

提供相关资料先培训,再进行人工测试。

五、费用收取和要求

1、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上报个人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3日之前报送到1249663092@qq.com。

2、每一名报名人员上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3、培训及测试费用每人100元。

六、联系方式

德    琼     13638911237

附件:尼木县2017年三类城市语言文字普通话测试报名登记表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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