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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2020-05-27 19:08 来源:县扶贫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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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确保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根据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藏脱指办﹝2019﹞41号)精神和拉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完善报送2019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激发贫困村内生动力,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县政府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具体用途。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整合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保障“一户一策”工作中梳理汇总出的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把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稳定脱贫。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完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分享发展“红利”。

(四)深化整合,提高质量。切实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五)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巩固脱贫成效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完成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任务。2020年,对“十二五”“十三五”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低收入群体和33个村(居)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全县2020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3943.96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943.96万元,辐射带动受益农牧民3324户(次)14324人(次),其中产业项目受益226户1062人,生态保护类受益650户2036人,基础设施类受益1679户8664人,政策类(就业技能培训)受益259户259人,其他类受益510户230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73户(次)6358人(次),其中:产业项目受益1165户4057人,生态保护类受益650户2036人,基础设施类受益户199户944人,政策类(就业技能培训)受益104户104人,其他类受益508户2301人。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0年,全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总规模13943.96万元。计划整合用于脱贫攻坚方面资金规模13943.96万元,已整合资金规模13943.96万元。全县符合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25个,资金13943.96万元,结合我县实际,计划统筹整合5个部门财政涉农项目5类25项,资金13943.96万元,占应整合资金总规模的100%,其中:

1.生产发展类(产业项目建设)中央财政资金4588.2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38.62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2451.59万元、尼木县财政资金860.14万元。

2.生态保护和建设类中央财政资金712.6万元。

3.基础设施类中央财政资金1687.8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63万元、拉萨市级财政资金830万元、尼木县财政资金1198万元。

4.政策类(就业技能培训)自治区财政资金134.1万元。

5.其他类自治区财政资金101.28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8.31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32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33个村(居)生产发展(产业项目建设)、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基础设施类、政策类(就业技能培训)、其他类5个方面,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057人次。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产业项目建设)项目4个,计划安排资金9038.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88.2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38.62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2451.59万元,尼木县财政资金860.14万元。

1.尼木县标准牦牛短期育肥基地尼木乡分场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乡聂玉村

建设任务:新建1个牦牛标准化育肥基地。购买牦牛及初期饲草料。计划年出栏牦牛80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4.55万元。已安排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4.5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7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经营主体:西藏拉萨尼木日措村富热农副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项目建成后,计划育肥牦牛出栏80头,成活率达到95%以上。通过资产收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90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5万元以上,年产值52万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2.尼木县藏鸡合作社养殖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普松乡如白村,塔荣镇东松村

建设任务:建设2座藏鸡合作社养殖场,总养殖规模20000只,其中如白村养殖规模15000只、东松村养殖规模5000只,以及购置鸡苗、养殖设备和初期饲料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已安排拉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9.84万元、拉萨市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908.82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34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经营主体:尼木县普松康洁有机农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如白村);尼木县夏日湖种养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东松村)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项目建成后,计划养殖藏鸡10000只,成活率达到80%以上。通过资产收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35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3.5万元以上,年产值90万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3. 尼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藏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责任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卡如乡卡如村

建设任务:建设1座养殖规模5万只的藏鸡养殖基地,建设鸡舍、运动场、蛋库、饲料库、无害化处理间、污水处理池、消防泵房以及附属用房,购买鸡苗、初期饲料和养殖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21.55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万元、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400万元、自治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37万元;拉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2.9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经营主体:尼木县加纳日绿色农业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项目建成后,计划养殖藏鸡40000只,成活率达到80%以上。通过资产收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208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10万元以上,年产值360万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4.尼木县贫困农牧民脱贫巩固航天蔬菜种植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乡聂玉村

建设任务:在尼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果蔬温棚17栋,总建筑面积约115亩,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建筑面积约110㎡,扩大果蔬种植规模和提升种植品质。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612.45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88.2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2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10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经营主体:尼木县净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项目建成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34人,计划带动脱贫巩固人口540人,参与就业的贫困人口人均日薪100元,项目达产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二)生态保护和建设类项目7个,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补助资金(禁牧草蓄平衡用于生态岗位)413.6万元、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299万元。

5.林业生态保护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林业生态保护岗位757人,管护本辖区林业资源工作。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4.95万元。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补助资金(禁牧草蓄平衡用于生态岗位)264.9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新增管护面积300亩以上,人均林木管护面积50亩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7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64.95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7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6.草原监督管理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草原监督管理员岗位640个,管护面积3976253亩。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4万元。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补助资金(禁牧草蓄平衡用于生态岗位)148.65万元、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75.3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草原修复面积100亩以上,草原管护面积3976253亩,人均管护6213亩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0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24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0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7.水生态保护(村级水管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水生态保护(村级水管员)222个负责本辖区管护工作。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7.7万元。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77.7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管护水资源管护点141个以上,人均管护1个点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2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77.7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2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8.农村公路养护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伦    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员岗位100个,养护公路611.69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5万元。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3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管理养护公路600公里以上,人均养护6公里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35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9.旅游厕所保洁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旅游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达娃桑旦  县文旅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旅游厕所保洁员岗位16个,管护点8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6万元。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5.6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管护旅游厕所8个以上,人均管护2个点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5.6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10.环境监督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蒋 西 荣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县分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环境监督员岗位258个,环境监督点8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0.3万元。已安排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90.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监测环境监督点33个以上,人均监督0.15个点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8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90.3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8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11.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岗位

责任单位: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领导:米玛潘多  副县长

责 任 人: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8个乡(镇)33个村(居)

建设任务:安排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岗位43个,监测点124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05万元。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管护补助用于生态岗位资金15.0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上半年岗位补偿资金,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兑现下半年岗位补偿资金。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生态环保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点124个以上,人均监测3个点以上,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人,生态管护人员补助标准3500元/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15.05万元,带动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人。生态管护人员、受益群众、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基础设施类项目11个,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142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63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830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8万元。

12.拉萨市尼木县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责任单位:尼木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达琼村、朗堆村、强聂村、霍德村、彭岗村、山岗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19座、蓄水池19座。铺设管网及附属设施、水源保护等。

资金规模:总投资664.28万元。已安排拉萨市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380.8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224.28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6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水务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10个,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项目完成及时率90%以上,巩固提升贫困人口2041人安全饮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1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13.拉萨市尼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尼木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聂玉村

建设任务:新建供水管道15.07千米:以截水廊道方式配套建筑物707座,包含沉沙池、闸阀井、渡槽、排气阀井、排空阀井等。

资金规模:总投资2300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7.8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万元;拉萨市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449.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水务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巩固提升330户1743人饮水安全率,解决尼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供水问题,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2人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14. 续迈乡霍德村朗定组农饮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尼木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霍德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蓄水池,对管网进行维修。

资金规模:总投资80万元。已安排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6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水务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项目完成及时率90%以上,巩固提升148人安全饮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15.续迈乡河东村3组(索格)农饮工程

责任单位:尼木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河东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和蓄水池、延伸管网等。

资金规模:总投资70万元。已安排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6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水务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项目完成及时率90%以上,巩固提升109人安全饮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16.尼木乡尼木村农饮工程

责任单位:尼木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村

建设任务:新建机井1口、管理房、对管网进行改造等。

资金规模:总投资150万元。已安排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6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水务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项目完成及时率90%以上,巩固提升1159人安全饮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8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17.尼木县牧区厕所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强聂村、达琼村、朗堆村、山岗村、霍德村、帕古村、彭岗村、东嘎村

建设任务:改造牧区699户群众户用厕所。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38.8万元。已安排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8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1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户数699户,项目验收合格率98%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5%以上。

(四)政策类项目(就业技能培训)6个,总投资134.1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34.1万元。

18.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挖掘机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挖掘机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32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19.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SYB创业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SYB创业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8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20.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汽车驾驶A照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汽车驾驶A照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30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1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21.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中式烹调师一期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挖掘机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25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8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22.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砌筑工、钢筋工等建筑工种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砌筑工、钢筋工等建筑工种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19.6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6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7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23.尼木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中式烹调师二期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尼木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布    穷  副县长

责 任 人: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建设任务:开展挖掘机培训。

资金规模:总投资19.5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至12月。

资金资产管理单位及方式:县人社局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7人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其他类项目2个,总投资179.91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01.28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8.31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32万元。

24.尼木县易地搬迁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尼木县扶贫办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尹 小 芬  县扶贫办主任

建设任务:县域及各乡镇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建设贷款资金贴息。

资金规模:总投资56.61万元。拉萨市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26.29万元;尼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3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11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扶贫办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完成建设安置房面积32476.73平方米、安置区道路8.5公里、饮水管网11.2公里、供配电网20公里、村级服务设施面积402.36平方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户2293人、工程验收合格率90%以上、搬迁入住率90%以上、集中安置率90%以上、工程完成及时率90%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2293人。安置房使用年限50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年限20年,搬迁安置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25.尼木县扶贫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尼木县扶贫办

责任领导: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尹 小 芬  县扶贫办主任

实施地点:尼木乡聂玉村

建设任务:扶贫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3.3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28万元;拉萨市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22.0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3月-1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县扶贫办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养殖成活率达到80%以上。通过资产收益和转移就业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薪资2500元以上,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30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以上。

六、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县扶贫办。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六)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进一步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普    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索朗次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贺    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洛布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杨    虎  县发改委主任

          嘎旺朗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米    玛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琼    达  县人社局局长

          王 宗 堂  县教育局副局长

          西热平措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    刚  县卫健委主任

          丁 永 红  县医保局副局长

          达娃桑旦  县文旅局局长

          伦    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尹 小 芬  县扶贫办主任

          师 永 军  塔荣镇镇长

          张 绪 刚  吞巴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 鹏 浩  普松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侯 水 军  帕古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三)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附件1尼木县2020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2尼木县2020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附件3尼木县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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