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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审计局关于比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5-08-08 12:13 来源:尼木县审计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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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尼木县审计局2025年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遴选一家作为本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政府投资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业主:尼木县审计局

3.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下浮费率计取。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协助委托人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2.必须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简介名录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约定开展采购招标代理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及三年内业绩(为区直、市直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情况);

5.近两年审计服务采购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等3个查询截图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日期应为最新日期,即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日期);

8.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采购项目负责人,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甲方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甲方完成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委托代理期间接受响应企业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情况;

10.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绝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拉萨市尼木县审计局

3.联系方式:17708916890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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