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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实施方案

2021-08-03 17:45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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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解财政资金周转压力和财政支付风险,确保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国库资金的健康调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暂付性款项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执行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分批消化的原则,在坚持财政“三保”工作的前提下,县财政对暂付性款项挂账余额、类型和成因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统筹本级财力,运用预算周期性追缴收回、年度预算安排列支、结转结余资金抵扣等方式清理消化。切实解决财政暂付性款项问题,有效规避财政运行风险,保障各项财政支出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成立尼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次旺多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 东 杰   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贺    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    钊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中 福   县委常委、副县长

        米玛潘多   副县长

        多吉欧珠   副县长

        罗桑强巴   副县长

        洛    旦   副县长、县教育局局长

        王 双 艳   副县长

成  员:梁 美 杰   县委办副主任

       师 永 军   县人大办主任

       于    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央    宗   县政协办主任

       普    琼   县巡察办主任

       刘    桥   县国安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郭 百 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魏 乃 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索朗次仁   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

      侯 水 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速 绍 富   县工商联主席

     索朗云登   县工会副主席

     李    俊   团县委书记

     英 中 吉   县妇联主席

     鲜 佳 龙   县发改委副主任

     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    勇   县经信局局长

     普    布   县民宗局局长

     德    琼   县民政局局长

     央    青   县司法局局长

     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索朗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央金卓嘎   县住建局局长

    伦    珠   县交通局局长

    次仁罗布   县水务局局长

     琼    达   县商务局局长

     强 措 姆   县文旅局局长

     罗    刚   县卫健委主任

     丁 永 红   县医保局局长

     李 德 胜   县人社局副局长

     平    措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蒋 西 荣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局长

    索朗卓玛   县统计局局长

    杨    虎   县审计局局长

    刘 卓 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扎    桑   县扶贫办副主任

    王 超 飞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朗杰平措   县应急局局长

    其美顿珠   县编译局局长

     谭 申 权   县人民医院院长

     孟 辽 阔   塔荣镇镇长

    罗    桑   吞巴镇镇长

    旦增晋扎   尼木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余    刚   普松乡乡长

    王 九 零   帕古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敢杰次仁   麻江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的工作部署,确定我县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组织协调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的清理、催收及消化工作,确保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目标有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贺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静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暂付性款项消化具体工作。

三、款项基本情况

经县财政清理核对,截止2021年6月底,我县暂付性款项累计形成36672万元;其中:2018年历史遗留暂付性款项12552万元,2019年新增21299万元、消化4723万元;2020年新增9332万元、消化2255万元;2021年新增905万元、消化438万元。

四、实施消化方式

全县各预算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压缩“三公”经费,计划5年到10年,力争5年完成消化任务。

(一)运用预算周期性追缴收回。每年12月31日,将全县76家预算单位未执行完毕部门预算的人头经费、一般性项目资金进行周期性追缴回收,全部用于冲缴暂付性款项。

(二)年度预算安排列支。一是合理预算安排“预备费”。从2022年起,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适财力情况安排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1%-3%,不再单独为预算单位安排(如:抗旱防洪、应急抢险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由县委、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决议安排相关工作资金;每年底财政局完成清算后,剩余资金预算安排于暂付性款项填补缺口。二是新列“其它支出”科目预算。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压减非必要一般性开支,节省多余总财力资金全部纳入其它支出范畴,用于解决为民办实事、债券付息、乡镇困难群体民生改善等相关经费,年底统筹剩余资金预算安排于暂付性款项填补缺口。

(三)结转结余资金抵扣。一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结转结余资金清缴工作,对2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全部收缴,盘活用于抵扣暂付性款项。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结余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财建〔2015〕707号)、《拉萨市人民政府财政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评审管理办法通知》(拉政发〔2016〕32号)要求,扎实开展项目结余资金收缴和项目跟踪审计、财政评审所审减资金收缴工作,用于抵扣暂付性款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意识。要形成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联动机制,各预算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目标任务完成,将各项消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肃财经纪律。要按照工作实施方案,量化分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消化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全面摸排暂付性款项,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账务数据真实完整,收支平衡。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充分认识规范管理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会计管理,完善财政暂付性款项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清旧账、控新增、强管理、硬约束”的要求,严格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和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四)科学预算执行。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财政往来资金逐笔分析,建立“无预算、不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对已无法支出或不需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统筹安排,做到“控增量、消存量”。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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