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 19:03 | 来源:尼木县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45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