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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责任编辑:央金卓嘎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725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普琼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水务局提交的相关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麻江乡强聂村搬迁户草场灌溉水利工程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麻江乡强村搬迁户草场是我县规模最大的人工种植饲草草地,灌溉面积大,因该草场原土渠长度为1.5千米,沙土地质,渗水严重,导致灌溉量严重不足。为提升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搬迁户的草场生态及产量,对灌溉水渠进行维修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麻江乡强聂村搬迁户草场灌溉水利工程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45.21万元,由县财政从2019年产业整合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把好质量关,确保灌溉水渠发挥长期效益。二是麻江乡要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水渠,出现破坏和损毁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进行修复。

二、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续迈乡、普松乡水毁修复工程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2018年受持续强降雨影响,续迈乡、普松乡水利工程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损毁,导致水塘内砂石淤泥堆积量大、蓄水储量小,对受灾群众、人畜饮水、农田、林地灌溉等方面影响极大,修复水毁工程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续迈乡、普松乡水毁修复工程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55.34万元,由县财政从2019年财政预算汛期水毁修复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对本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项目进行认真整理,按照应急项目的程序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由索朗次仁副县长牵头负责,对本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事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县水务局、续迈乡、普松乡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维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投用。四是各乡(镇)如果在2020年需要实施小型水利设施、小型道路等维修项目,必须在2019年底之前,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由各相关单位与县财政局沟通,列入专项预算或者民生实事进行解决,不断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

三、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续迈乡山岗村炯嘎水渠进水口挡墙维修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续迈乡山岗村炯嘎水渠被泥石流冲毁,无法满足40亩农田正常灌溉需求,急需对水渠进水口挡墙进行维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续迈乡山岗村炯嘎水渠进水口挡墙维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43698.08元,由县财政从2017年防汛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跟踪监督好工程质量。二是续迈乡山岗村要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水渠,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东风灌区聂玉村段挡墙维修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尼木县东风灌区聂玉村段渠道被冲毁,威胁下游农田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急需对该段挡墙进行维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东风灌区聂玉村段挡墙维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60776.9元,由县财政从2016年防汛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按照应急项目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县水务局及相关乡(镇)要认真做好东风灌区管理维护工作。

五、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调整尼木县自来水厂临时工工资的请示》

会议指出,增加县自来水厂临时工工资,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但需结合县自来水厂实际工作成效审慎考虑。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调整尼木县自来水厂临时工工资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由分管副县长索朗次仁牵头,县水务局具体负责,针对自来水厂如何规范化管理、持续健康成长发展等问题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对县自来水厂工作人员增资按照绩效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之后执行。二是待规章制度、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县自来水厂临时工增资事宜从八月份开始执行,2020年起纳入到年度预算内。三是县水务局要督促县自来水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标准,务必在三个月时间内解决运行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用水保障不及时等问题,否则,县人民政府将解聘县自来水厂所有工作人员,并从此在尼木县境内不解决任何岗位。四是县水务局进行停水检修要提前告知或者通知相关单位、企业、居民。

六、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国道318线4685处修建护栏网围工程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国道318线4685处是整个雅江尼木境内面积最大车辆停放处,在318国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大部分驾驶员习惯将车辆停放在该处休息,同时把垃圾丢弃到河床悬崖,影响了雅江尼木地段生态环境卫生,急需对该地段修建护栏网围工程。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国道318线4685处修建护栏网围工程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25.73万元,由县财政从生态转移功能支付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交通局负责,县水务局配合,向曲水县养护段发送《关于在该地段修建护栏网围工程的函》,要及时取得曲水县养护段的回函并保存备案作为实施依据。二是县水务局和县交通局要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网围护栏。

七、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解决县城备用水源地(普巴处)维修工程预算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2018年受洪水灾害影响,县城备用水源地(普巴处)取水口的过水走廊和防洪堤被冲毁,对县城群众及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影响较大,急需实施县城备用水源地(普巴处)维修工程。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解决县城备用水源地(普巴处)维修工程预算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488323.55元,由县财政从2019年水毁修复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按照应急项目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县水务局要督促普巴水源地看护人员履行好工作职责,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置。

八、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2018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燃油费的请示》

会议指出,2018受强降雨影响,在汛期我县多处发生泥石流,部分群众及专业合作社将机械投入到抢险任务中,为做好防汛应急抢险、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2018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燃油费的请示》,所需资金90.062万元,由县财政从2017年防汛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及时协调对接县财政局兑现资金。二是专业合作社要再接再厉,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经济社会建设、脱贫攻坚、应急抢险等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九、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2018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维修费的请示》

会议指出,由于受强降雨影响,在汛期我县多处发生泥石流,导致交通堵塞、公路冲毁,农田、林地淹没以及部分水利设施受损,6家公司在防汛抢险中积极发挥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值得肯定和表扬。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2018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维修费的请示》,所需资金16.03万元,由县财政从2017年防汛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及时协调对接县财政局兑现资金。二是6家公司要再接再厉,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经济社会建设、脱贫攻坚、应急抢险等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十、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东风灌区、幸福灌区水资源论证预算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东风灌区、幸福灌区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务必按照相关程序有序实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东风灌区、幸福灌区水资源论证预算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36万元,由县财政局列入2020年预算进行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东风灌区、幸福灌区水资源论证按照项目程序实施。二是县水务局要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将东风灌区、幸福灌区水资源论证资金列入2020年财政预算。三是县水务局要督促论证单位认真做好东风灌区、幸福灌区水资源论证工作。

十一、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段防洪堤工程垫资的请示》

会议指出,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段防洪堤工程总投资1024.82万元,我县本级财力有限,无力垫资。

会议要求,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后,再讨论研究该《请示》。

十二、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2016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燃油费的请示》

会议指出,和谐建筑有限公司、唐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续龙农牧民建筑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为做好防汛抢险、应急度汛、水毁损毁水利工程修复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表扬和肯定。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2016年防汛应急抢险机械燃油费的请示》,所需资金49.65万元,由县财政从2017年防汛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及时协调对接县财政局兑现资金。二是三家公司要再接再厉,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经济社会建设、脱贫攻坚、应急抢险等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十三、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县城供水管网维修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县城供水管网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年久失修,造成县教育局大门口、县政府大院内、县中队大门口、县水务局大门口、县小灶旁5处供水管网破裂,急需对原混凝土路面进行切割拆除维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县城供水管网维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220017.56元,由县财政从2019年预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中支出200000元,剩余资金从2019年农饮工程维修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县水务局要监督好工程质量,确保县城供水管网维修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十四、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预算资金的请示》

会议指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县自来水厂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务必按照相关程序有序实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解决尼木县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预算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24.075万元,由县财政局列入2020年预算进行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按照项目程序实施。二是县水务局要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将县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资金列入2020年财政预算。三是县水务局要督促论证单位认真做好县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