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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1-12-27 13:10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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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尼木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尼木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服务标准。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县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根据拉萨市基本药物相关规定,拟订全县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对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医疗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抓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卫生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十三)完成尼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尼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一正一副)。

第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29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尼木县人民路

办公时间:9:30—18:00

联系电话:0891-6172378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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