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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工商业联合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1-12-27 13:10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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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尼木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尼木县工商业联合会是县群团组织,为正科级。

第三条 尼木县工商业联合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广泛联系各地工商界人士,开展民间外交,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指导本会直属商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六)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服务。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九)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分时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十)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一正一副)。

第五条 县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尼木县人民路1号

办公时间:9:30—18:00

联系电话:0891-6172289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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