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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09-28 12:24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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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5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次旺多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审议<尼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由李中福同志牵头,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对212项行政许可事项再次一一核实、一一认领,实现行政许可实施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二是由县政府办负责,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布工作。

二、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尼木县村镇第二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尼木县村镇第二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吕洪波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相关规定程序,做好第二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工作,决不允许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冲突,并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尼木县村镇第七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尼木县村镇第七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吕洪波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相关规定程序,做好第七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工作,决不允许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冲突,并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尼木县寺庙管理专职特派员机构暖廊及厕所建设项目征收村集体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尼木县寺庙管理专职特派员机构暖廊及厕所建设项目征收村集体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由拉巴同志牵头,县委统战部负责,按照项目相关程序规定,抓好尼木县寺庙管理专职特派员机构暖廊及厕所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保障好我县寺庙管理专职特派员住宿条件及生活水平;二是由吕洪波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项目涉及的村集体用地征收为国有用地,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将其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

五、研究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关于审议<尼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由贺东同志牵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负责,按照审批程序,做好尼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上报工作;二是由贺东同志牵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用水安全。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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