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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12-26 10:21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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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次旺多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研究讨论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听取县发改委《尼木县2023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2024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建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2024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建议》。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定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三次产业比例为1933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工业产值增长12%;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会议要求,一是李明杰同志牵头,县发改委负责,各项目单位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投资方向继续抓好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上级行业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开工、早入库、早投产,确保项目落地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贺东同志牵头,县统计局负责,加强全县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分析调度,深刻剖析经济发展存在短板弱项,精准有力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举措,助力尼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各副县长各乡(镇)、县直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要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事项,亲力亲为抓落实,扑下身子抓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推动、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担起改革、发展、稳定的责任,紧盯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四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县委常委会报告

(二)听取县发改委《尼木县2023年粮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粮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李明杰同志、王双艳同志牵头,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好耕地保护举措,严格落实好粮食出入库和轮换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三)听取县增收办《尼木县2023年增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增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李中福同志牵头,县增收办负责,各乡(镇)、县直各委办局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农牧民转移就业、项目务工促增收、产业带动增收、惠民政策资金落实等方面重点发力,特别是在工资收入方面建立好项目用工对接工作机制,分量分批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企业和项目输送,提高项目本地用工水平,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明年同比增长10%的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县统计局、县增收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抓实抓细“四项收入”统计工作,准确统计“四个点”劳动力调查、“十个点”城乡收支调查点的收入状况,做到各项收入应统尽统,为收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三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四)听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尼木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食安办负责,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督导,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要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重点时段特别是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尼木新年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五)听取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尼木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尼木县及7个乡(镇)、30个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命名,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全面完成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案件全部办结销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不小成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贺东同志牵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负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配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污染源、重点企业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全力组织开展尼木县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和污染物排查,持续推进吞巴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尼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建设美丽尼木为主线,落实好《尼木县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5年)》,明确目标、紧扣任务、压实责任,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二是罗桑强巴同志、王双艳同志牵头,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压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林、巡河、巡湖,大力宣传河湖治理保护、林草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三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尼木县2023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李中福同志牵头,县安委办负责,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燃气整治、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监管力度,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冬季未停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类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李中福同志牵头,县安委办负责,深入分析总结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特点,明确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紧盯岁末年初重要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放松、不松劲;三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七)听取县信访局《尼木县2023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登记群众来访、网上信访事项49批件70人次,办结47件,化解率95.9%,信访工作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信访局负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配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五个法治化”的核心内涵,深入推进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强力推动领导干部“接访日”活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最大程度调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信访局负责,持续推进全国信访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听取县商务局《尼木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中核尼木60MW牧光互补储能光伏项目、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西藏华电拉萨尼木霍德一期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99亿元,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孙长策同志牵头,县商务局负责,县直相关单位配合,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大力推进项目招商、产业招商、援藏招商,重点从清洁能源、旅游文化产业、农畜产品深加工及关联产业开发等方面,2024年谋划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间,依托领导干部上门服企助企活动,强化土地、融资和人才要素保障,助推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精准落地;加强与县供电公司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变电站改造升级,保障绿电送得出、用得好,解决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制约问题;加强与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沟通衔接,争取“一区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地实施。

(九)听取县整治办《尼木县2023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县整治办牵头,八大行动专班负责,围绕“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标准,彻底排查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行情况,解决农牧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一批“急难愁盼”问题;紧盯背街小巷、犄角旮旯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开展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台账、各项经验做法,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推进、整治成果见实见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形成一批卓有成效的工作机制方法,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十)听取县住建局《尼木县县城提升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县城提升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洛旦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按照既有交叉作业梳理方案,加大专债申请力度继续推进尼木县县城城市管沟建设工程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县城外立面改造、基层群众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实践基地的前期工作;针对全县绿化、亮化工作形成项目建设方案,积极沟通对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十一)听取县司法局《尼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司法局负责,县直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十进”活动为平台,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后半段文章,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强法治队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落实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落实考核二是将县司法局列为县政府常务会议长期列席单位三是各乡(镇)、县直各委办局在签订合同协议、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及时沟通咨询县政府法律顾问,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四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十二)听取县乡村振兴局《尼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配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加强“三类人员”防返贫动态监测,统一脱贫户收入统计口径,强化脱贫户增收统计调度,因地制宜制定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抓好自治区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2024年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力度,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项目调度、资金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十三)听取县审计局《尼木县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尼木县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县审计局负责,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加快出具审计报告,明确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审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全面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研究塔荣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塔荣镇新政府添置办公设备资金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塔荣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解决塔荣镇新政府添置办公设备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31.644万元,由县财政纳入2024年预算中列支。

会议要求,塔荣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财政局配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定,合理合规合法做好新添置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做好老旧设备的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责任编辑: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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