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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01-12 15:57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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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5日下午,受县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县委常委、副县长贺东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尼木县2023年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研究讨论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县政府办《关于尼木县2023年为民办实事督办落实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计划筹备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副县长根据分管单位实际,将群众最盼望急需解决的事项纳入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对2023年为民办实事未完成事项,继续跟踪督办,确保尽快完工见效。

二、研究县文旅局《关于将续迈温泉酒店固定资产及经营权、管理权移交县城投公司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文旅局提交的《关于将续迈温泉酒店固定资产及经营权、管理权移交县城投公司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孙长策同志牵头,县文旅局负责,续迈乡配合,核清续迈乡温泉酒店固定资产归属、债权债务及目前经营权情况,明确移交责任主体;二是贺东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续迈乡配合,对续迈乡温泉酒店进行资产评估、清产核资;三是移交手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合法合规合理,县城投公司做好移交配合工作,移交后聘请资质齐全的第三方运营;四是待清产核资完成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研究县文旅局《关于将尼木县吞巴镇“塔玛摩崖石刻”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文旅局提交的《关于将尼木县吞巴镇“塔玛摩崖石刻”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孙长策同志牵头,县文旅局负责,尽快与区、市文物保护单位沟通,聘请文物专家对“塔玛摩崖石刻”进行鉴定;吞巴镇配合做好“塔玛摩崖石刻”文物保护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和吞巴镇派出所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二是文物命名上要切合吞巴实际,以文物专家鉴定报告为依据;三是文物鉴定、文物保护、维护交通秩序等产生的相关费用严格按照报销流程进行,以实际产生金额为准,由县财政从2024年预算中列支。

四、研究吞巴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尼木县非遗展销中心门店装修费用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吞巴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解决尼木县非遗展销中心门店装修费用的请示》,所需资金231208元,由县财政从2024年存量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吞巴镇负责,县财政局配合,尽快将资金清算完毕,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做好装修费用审查工作;二是吞巴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局明确好尼木县非遗展销中心的产权、经营权的归属,提高非遗展销中心的使用率。

五、研究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及分配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及分配方案的请示》,所需资金从2024年年初预算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车辆采购工作,县采购办严格把控采购程序;二是贺东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合理控制“三公经费”,在2024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再次拟编,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

六、研究县住建局《关于尼木县城市风貌改造概念方案设计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尼木县城市风貌改造概念方案设计的请示》,选用第一套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编制单位要充分保留尼木特色文化习俗的同时,结合文化差异、行业特色、单位属性进行设计完善;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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