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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05-31 20:21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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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序、健康、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根据尼木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年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重点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年安排部署,按照精心部署、统筹管理、通力协作、规范执法、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整治和规范道路运输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道路运输经营市场环境;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擅自设立客运售票处、发车点;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行驶;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货物脱落、扬撒的货物运输经营行为。此次整治工作以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严厉打击社会车辆未经许可从事旅客运输。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尼木县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如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由新任领导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发通知,成员如下:

组  长:普    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布    穷    副县长

多吉次仁    公安局政委、卡如一级检查站站长

成  员:伦    珠    县交通局局长

刘 春 华    县工信局局长

王 万 宪    县安监局局长

米    玛    县文旅局局长

速 绍 富    县人社局局长

洛布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师 永 军    塔荣镇镇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 绪 刚    吞巴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 鹏 浩    普松乡乡长

侯 水 军    帕古乡乡长

洛桑坚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李    涛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孙 晋 英    县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洛桑坚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晋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交通、公安、安监抽调组成。主要负责拟定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专项组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研判分析形势、解决具体问题以及信息简报编写等工作,并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路面综合执法组

尼木县交通运输局以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对我县火车站、汽车站、重要路段等重点地区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摸排查处;严厉打击社会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规范班线、旅游、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尼木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非法营运行为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营运团伙和涉黑势力,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处置。尼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重点区域乱停、乱放车辆和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驱赶;查处非法改装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尼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根据治安监控、区间测速等科技手段筛选重点车辆信息,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尼木县工信局负责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罐式车辆的罐体检测监管。尼木县客运公司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相关后勤保障,储备应急运力,快速调度应急运力及时运送滞留旅客。

(二)运输行业规范组

尼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规范班线客运、货运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升运输服务品质;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尼木县交通运输局和人社局负责开展班线客运从业人员规范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对文明经营、安全防范、规范服务等方面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客运企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授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派出所,开展各乡(镇)辖区内交通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其他单位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各组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多吉次仁、伦珠为总协调人,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纪律,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好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告、月检查、季度总结制度,每周上报专项整治小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统一宣传口径,加强正面宣传,各部门要重视图片、影像资料收集汇总。强化信息共享和运用,对查出的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章信息要及时进行汇总并通报相关部门,纳入信用系统。县财政要做好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整治行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执法过程中严禁出现“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同时,严禁“追车执法”,保障执法安全。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定期评估和研判整治成效,及时完善调整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驾驶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实施顶格处罚。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理念,合力推进尼木交通运输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

责任编辑: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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