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11:33 | 来源:尼木发布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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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遵循条例”的原则,县民政部门对县域内部分未命名道路、桥梁、居民点进行实地勘查,并召集乡镇人民政府干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双联户代表、群众代表(含社会学者),召开地名命名征求意见及评估论证座谈会,拟对2条道路和2座桥梁、3个居民点进行命名(详见附件),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意见征求期限:2025年2月22日至2月27日
意见反映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相关意见。
联系人:顿珠
联系电话:0891-6177300
联系邮箱:lssnmxmzj@163.com
联系地址:尼木县巴古中路4号
尼木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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