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6 10:53 | 来源:帕古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充分做好拉萨市尼木县彭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开比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拉萨市尼木县彭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邀资质符合、信誉良好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尼木县彭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服务内容:对拉萨市尼木县彭岗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二、服务费用
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最高限价,进行市场调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18日(逾期无效)。
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所有报名纸质材料密封由专人送至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经发办。
四、资格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相关资质;
(三)具有良好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比选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
五、需递交的材料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与比选时提供);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近两年业绩证明(附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六)服务报价;
(七)服务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完成服务事项、服务时限、配合工作程度);
(八)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上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
(九)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页数建议控制在15页左右(含业绩),区外企业需提供西藏自治区资质备案表。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现场打分,比选结果通过“三重一大”议事机构最终确定。
七、评分标准(满分50分)
服务报价 20分
服务承诺 10分
企业信用10分
业绩10分
八、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拉姆联系电话:13398012859
帕古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