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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阶段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6-06-16 16:37 来源: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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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农业普查清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承担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编制普查名录等各项工作,现欢迎有意向的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尼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阶段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最高预算费用175700元(含税金)

二、项目地点

尼木县全县境内

三、项目服务内容和比选方式

(一)服务内容:

1.制定并印发普查实施工作方案及工作细则(人员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撰写清查阶段普查表、汇总表、报告、总结等各类资料。

2.负责清查阶段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和管理。计划组织培训3次,每次培训1天6个课时,预计80余人。

3.负责实施普查区域划分及与建筑物标绘具体工作。派驻专人对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组织乡、村级普查工作人员确定乡界、村界,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组织乡、村级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区域可能存在普查对象的建筑物进行标绘,并填报建筑物信息。

4.负责编制普查底册具体工作。收集部门部门行政记录数据资料,按照规定格式导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比对、合并,生成农户清查底册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底册。

5.负责清查阶段入户登记组织动员、人员安排和进度监测工作。指导普查员对普查区域所有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指导普查员手持移动终端填写《农户清查摸底表》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摸底表》。审核、复核各类清查数据,根据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跨普查区经营的户或单位、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情况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抽取部分普查小区,逐户调查核对。

6.负责清查阶段数据审核、验收具体工作,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二)比选方式: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为本项目服务机构。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二)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审计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近三年从事相关服务优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

(一)法人身份证明;

(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资信证书;

(五)报价书;

(六)服务方案;

(七)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3日(18:30前)

(二)报名地点:尼木县发改委(统计局)三楼302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3322515416

报名单位请将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需注明:尼木县发改委(统计局)服务机构的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特此公告。

尼木县发改委(统计局)

2026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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