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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美尼木·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5-07-07 17:25 来源:尼木县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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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书画摄影工作者、爱好者们:

为全方位展现尼木县独特魅力,生动呈现尼木县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历史文化、发展成就,特举办“大美尼木”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书画摄影艺术家及爱好者(农牧民群众);尼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关心支持尼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无需装裱。内容应积极健康,符合主题,可自作诗词、摘录经典、名言佳句等。

(二)绘画作品:画种不限,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无需装裱;油画、水彩画、水粉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00cm×80cm;版画作品尺寸不超过55cm×45cm。作品应主题明确,构图合理,色彩协调,技法熟练,鼓励原创。

(三)摄影作品:作品题材不限,需为JPE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或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均可。应真实反映尼木的风貌,具有艺术感染力,且为原创作品,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四、报送方式

书画作品:请将作品送至尼木县融媒体中心二楼办公室

收件人:强旦,联系电话:18889009211 。

摄影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nmxinwe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大美尼木摄影作品征集 + 作者姓名 + 作品标题”注明“书画摄影作品征集+作品类别+作者姓名”,邮件正文内附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不超过200字)。

五、评选与奖励

评选: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同时以村(居)为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礼品,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展览与宣传

展览: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将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入围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展览地点可选择尼木县文化馆或其他合适场所。

宣传:通过尼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优秀作品,扩大活动影响力。

七、注意事项

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参评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不能重复使用本人已参评或获奖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

欢迎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用镜头和画笔记录尼木之美,共同为尼木县的文化建设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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