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16:47 | 来源:尼木县医保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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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藏医保〔2023〕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更好发挥医保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尼木县医保局由丁永红局长带头前往拉萨市经开区德吉康萨搬迁户宣讲医保政策并动员缴费。
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高度,充分认识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2023年度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
通过进一步加强医保上门服务和入户一对一宣讲力度,注重从惠民政策、个人权益角度和典型案例的运用等方面,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反复推送宣传。尼木县医保局干部职工和各乡镇医保工作人员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完成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的精准措施和“面对面”的热情服务,确保所有资助对象及时完成参保登记,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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