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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拉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2026-01-12 17:46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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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根据2026年预算编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资金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结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资金分配意见,现将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80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367万元、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78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62万元。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169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30万元、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3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拉萨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1481.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列“1100409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300409农林水”,并向我局编报决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预算管理

请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督促,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项目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杜绝负面清单,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付项目款或拨入财政专户等方式违规抬高支出进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

、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来源明细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尼木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泽仁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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