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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决算公开

2021-11-10 19:25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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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县经信的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工作。

(二)负责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和保障全县工业经济的健康运行。

(三)负责对全县工业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等。

(四)负责组织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合理布局,优化流通结构,组织实施城乡商贸体系和商业网点,电子商务产业规范建设,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县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研究提出有关促进我县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等。

(七)参与我县通信,网络运行规划设计,保障我县通信与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

(八)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审核、修订、制定监管企业公司章程;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交易、国有股权管理、资产评估监管、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投资、入股、分红及基础建设项目的核算、统计和报表;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清产核资工作资人的投资、入股、分红及基础建设项目的核算、统计和报表;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清产核资工作。

(九)负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按照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和考核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并组织实施;对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指导监管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指导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县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审核县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工作依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二)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商品流通和集散地管理工作,进一步搞活和繁荣内外贸易;负责全县内外贸易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培育、发展市场的政策措施,组织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建设的论证和评审。

(十四)协调处理县属范围内的商务经济纠纷;协助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相关的产业损害的调查工作;指导协调县属企业参加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尼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6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经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0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1270.138328万元。基本支出310.488928万元,项目支出959.6494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3328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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