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16:30 |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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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制定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境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进驻中心的垂管等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中心各服务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5.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和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8.协调和指导乡镇、村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10.负责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11.负责本单位离退人员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3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尼木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3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1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5万元。项目支出14.72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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