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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决算公开

2024-10-31 16:37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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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尼木县人民政府会议和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尼木县人民政府、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三)研究尼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请示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尼木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建议,报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五)根据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综合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工作,为尼木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

(七)督促检查尼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尼木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组织、指导尼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并承办答复工作。

(九)协助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尼木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规划、执行、业务指导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尼木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尼木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十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负责办理拉萨市信访局和县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乡(镇)、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负责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党政一把手大接访大下访制度,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五)负责尼木县地方志的编纂。

(十六)负责尼木县人民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尼木县人民政府与县委、县人大、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

(十七)负责尼木县人民政府的涉外事项及新闻发布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政府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九)承办尼木县人民政府和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26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决算表

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决算表

2023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决算统计表(2)(1)

第三部分  尼木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3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279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1.32万元。项目支出1637.2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 万元。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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