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6:42 | 来源: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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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尼木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10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尼木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尼木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支出总814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1万元。项目支出7757.8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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