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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

2025-09-01 16:58 来源:尼木县群团工作部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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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团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共青团工作和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在全县团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县团的工作;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指导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

(二)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三)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和发展各族各界青年的团结友爱,推动本县青少年对外交流和合作。

(四)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有效覆盖,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适应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关心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围绕党政所需、青少年所急、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积极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

(八)调查研究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县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九)加强全县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6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表

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30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8万元。项目支出79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9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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