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尼木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5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尼木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及驻尼木中直单位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县委、人大、政府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县(中)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负责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任免,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安排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内民主建设。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科员以下(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人员的调配,提出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人员调整建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职位分类、登记、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退休、公务员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党员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县级领导请休假审核上报和全县干部请休假审批工作。
(六)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上报。负责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任前培训。
(八)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九)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拟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一)拟定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尼木县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拉萨市关于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审核县直机关及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依据和参考;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指导全县离退休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对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督促原单位开展好离退休干部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跨省安置工作,指导检查驻内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和重大节日慰问活动,参与做好离退休干部、十八军的四路进藏干部、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探视慰问和后事处理有关事宜。
(十八)指导县(中)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县(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县(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指导县(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情况;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中)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指导县(中)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了解掌握县(中)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中)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县(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27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5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88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14万元。项目支出2140.03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
三、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5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