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尼木县护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自2014年,拉日铁路开通以来,尼木段东起曲水县色麦村色麦隧道出口至卡如乡赤朗村宗嘎山隧道进口,总长为27.98公里,辖区内共有8座铁路桥梁、(特大桥两座)、3个涵洞、4个横洞、6个隧道、无人值守车站一座、客运站一座、路基3207米,途径贯穿3个涉铁乡(吞巴镇、尼木乡、卡如乡)、4个涉铁行政村(吞达村、日措村、卡如村、赤朗村),目前我县拥有专职护路队员84名,(其中:党员17人、共青团员45人、群众22人,退伍军人7人、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5人、高中学历4人、初中学历50人、小学及其它学历22人,平均年龄在30岁),设有1个大队,3个中队,1个应急分队,1个生产班,12个值护点。
为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绝对安全,我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各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精神,始终按照“四防一保”工作目标,将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摆在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涉铁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联合各涉铁乡镇、中铁十二局、铁路派出所建立路地联防工作机制,成立双段长工作责任制,明确辖区里程,定期对铁路沿线开展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召开路地联防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铁路沿线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落实考核责任。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了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每年与涉铁乡镇签订铁路护路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铁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84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尼木县护路队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尼木县护路队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85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372.3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尼木县委政法委护路办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