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尼木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决定;
3、安委会制发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材料,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5、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具备;
7、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制度,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
8、关于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9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尼木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尼木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支出总计1054.10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01797万元。项目支出768.20365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