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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公开

2021-01-15 16:25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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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小城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根据县城建设规划,参与县城规划验评;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报建、开工许可管理和监督指导招标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承担规范全县房地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重点风景名胜、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工作,审核拆迁队伍资质和监督管理拆迁行为;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指导全县乡镇建设计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编制全县绿地系统详细规划,负责全县“绿线”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和统筹城乡建设工作;承办尼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取得成效: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11名、质量监督2名、 环卫工人(厕所管理人员)工资57人、城管工资7人、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6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1万元,项目支出1384.8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央金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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