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2 17:55 |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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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转贷第二批202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拉财预指字〔2025〕14号),现将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达2025年一般债券资金
现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6600万元,债券项目、资金、期限、利率及收支科目(详见附件)。
二、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请依法依规将债券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协议约定和履行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严禁超项目实施进度拨款,严禁将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沉淀在部门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债券资金日常监管
请依法履行债券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坚持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集中资金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按月在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中填报债券资金支出数据。如在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四、加强债券资金绩效管理
请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在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应对照已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我局将在后期根据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适时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同时,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藏财预〔2019〕50号)相关规定,请做好债券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
尼木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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