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9 17:15 | 来源:尼木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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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尼木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基层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基层治理、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全乡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夯实理论学习根基,提升依法行政本领。尼木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乡政府会前学法重要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律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5年,累计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乡政府办公会学法用法共9次,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常态化。
(二)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压实依法建设主体责任。一是系统谋划,清单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乡域实际,研究制定《尼木乡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尼木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直接责任,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融合、提升效能。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度整合司法所与综治中心阵地资源、职能职责、工作力量,推动司法行政与基层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有效提升全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隐患。一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落实“3+3+3”工作举措,依托县、乡、村三级调解平台,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调解体系,联合县直职能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人大代表、村“两委”等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全年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0余次,成功排查并调解矛盾纠纷26起,化解率100%,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筑牢平安防线。持续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对全乡在册17名安置帮教对象、1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日常走访、电话沟通、谈心谈话、上门服务等方式,精准掌握其思想动态、行动轨迹、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持续推进乡综治中心建设,强化阵地规范化。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稳定”大局,整合现有阵地,同司法所合所办公,综治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紧扣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综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乡平安办、党建办、派出所等部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作用,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寺庙、进企业、进村组、进家庭、进校园”活动。创新构建“网格+反诈”宣传预警体系,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火眼云警全覆盖注册推广,详细讲解反诈防骗、虚假信息识别等实用知识。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宣讲活动20余场次,覆盖群众26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20余册、宣传资料430余份,有效提升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法治工作专业性、规范性要求高,乡、村两级法治工作人员普遍缺乏系统法律专业学习和实务培训,在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工作时,专业素养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质效不高,难以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
(二)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主动学法氛围不浓。部分干部职工(含村“两委”干部)对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存在一知半解、被动应付,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法治思维尚未完全融入日常工作。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在“学”上下功夫,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通过统一安排、定期提醒、考核倒逼等方式,引导乡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合作社法人、联户长、网格员等群体,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在“融”上下功夫,提升协同治理效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度融合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人民法庭等部门职能职责,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工作联合,实现基层治理、行政执法、矛盾化解、法律服务一体推进。聚焦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用法治手段规范秩序、化解矛盾、保障权益,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持续在“育”上下功夫,建强基层法治队伍。坚持自学提升与集中培训并重、实践锻炼与专业培育结合,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抓手,从综治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村“两委”、联户长、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中,选拔、培育、储备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法治骨干。通过定期培训、案例教学、实务指导、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其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厘清乡、村两级权责边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规范化、高效化;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清理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依法预防、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深化“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六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七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八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考核评价、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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