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3 13:05 |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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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拉萨市统计局相关会议精神,201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全面实行新的统计方法,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需要,现将2018年度全县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全面实行新的统计方法,投资统计按项目计划投资额分成三类:1.联网直报: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继续沿用联网直报方式上报;2.和利时程序: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包括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全面启用新的统计方式,由原来的形象进度法统计转变为财务支出法统计,要求所有的数据均需采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统计范围由以往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变更为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统计范围有所缩小;3.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将设置新的报表进行统计,新报表国家统计局正在设计当中,还未下发。
二、工作内容
各项目单位需提前掌握本单位项目开复工情况、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等信息,并按月度报送《2018年尼木县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所有项目进度数据均需采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本报表为月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2018年计划开、复工项目,所有项目入统前均需找齐所有项目资料,并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县统计局。项目资料包括:1.国家投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部分的复印件)、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开工照片(需要有可识别项目的标志性特征,电子版和纸质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报表);2.民间投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部分的复印件)、项目备案复印件、项目开工照片(需要有可识别项目的标志性特征,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各项目单位认真填写报送《2018年尼木县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表严格按照财务支出法进行统计,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18日下班之前报送至县统计局,请各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联系人:旦增卓玛 县统计局科员 13659522930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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