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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的公告

2023-03-08 23:18 来源:尼木县医保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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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资金管理,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参保人员依规享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结合尼木县实际,有序推进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家庭账户是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家庭账户资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取消家庭账户,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上线运行以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停止,数据已封存。为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当前时期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

二、余额返还流程

根据2019年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核查清理情况确定当年家庭账户是否上账,确认上账后,将一并返还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公益性、干部职工家属等有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统一填报《城镇居民医保家庭账户返还通知单》,由单位统一申报,填写单位基本账户,由单位再核发给参保人或受益人,填完后上报尼木县医疗保障局。无单位的城镇居民自行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到尼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进行申报返还。

三、人员范围

2018年及2019年在尼木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其中包括干部职工家属、公益性岗位、寺庙僧尼、尼木籍城镇户口居民。

四、统一时限

截至3月20日之前完成家庭账户余额返还申报工作。

五、申报地点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2楼201办公室,各单位或个人未及时提供个人信息的,账户余额将不予返还,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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