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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察办联合拉萨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到尼木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工作

2024-04-03 16:25 来源:尼木发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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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察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到尼木县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政府副县长田福全,县住建局、水务局、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县分局负责同志陪同。

督察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拉日高速中铁二十一局5号弃渣点、县城垃圾填埋场、卡如乡藏鸡养殖场、西藏金联达矿业有限公司(普松岩金矿生产车间)、尼木铜业电解车间、帕古水库等进行了检查,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拉日高速中铁二十一局5号弃渣点,督察组要求企业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着“护、治、防”,减少破坏,有损必复的总体原则,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有效实施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在县城垃圾填埋场,督察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生活垃圾的产量、收运、中转、处置和处理设施做好相关台账资料记录,对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要求加强规范,做好围栏遮挡和消毒覆盖降尘处理,持续对生活垃圾运输务必做到分类,严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送到末端处置。

在卡如乡养鸡场,督察组详细了解养殖场的环评相关手续履行、粪污处理设备设施、鸡粪去向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情况。要求养殖场严格遵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法律法规,全面完善环保日常举措,规范运用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切实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在尼木县铜业电解车间,督察组要求做好8个洗矿尾液池的防渗及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西藏金联达矿业有限公司(普松岩金矿),督察组要求做好金联达岩金矿选矿厂储液罐遗留废水的监管,持续推进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生态环境持久安全。在帕古水库项目施工区,督察组就帕古水库施工建设情况及工程进度进行了了解,并对项目后期生态修复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帕古水库的保护区划定工作。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按照督察组要求持续做好中央、自治区本级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强化企业管理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杜绝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升项目施工区生态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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