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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显担当耕地占用税入缴见成效

责任编辑:申文 来源:尼木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1月,尼木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保护国有财产专项行动”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尼木县税务机关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占地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应收尽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在受侵害状态。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进行数据比对,开展类案筛查,发现涉案土地近6000余亩,涉案单位及个人均未主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缴税款共计2000余万元。

查明情况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尼木县税务局、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分别向应申报而未申报耕地占用税及纳税义务人制发了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建议县税务局立即开展征收工作,该局立即向纳税主体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自检察建议发出后,尼木县税务局共补征耕地占用税达2363万元。

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致力于国有财产保护工作,汇聚“检察+行政”合力,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监督盲区,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努力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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