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77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3﹞74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衔接资金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县政府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在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岗位安排、扶贫贷款贴息等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具体用途。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衔接资金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脱贫人口,优先保障“一户一策”工作中梳理汇总出的脱贫户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把产业发展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化资产收益工作,完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帮助脱贫群众分享发展“红利”。
(四)深化整合,提高质量。切实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五)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瞄准脱贫户,确保完成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2025年,全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8676.94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104.7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04.7万元,缺口资金572.24万元。
根据上级要求,为保障项目支出进度,本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中,缺口资金对应的部分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这部分费用将在2026年实际需要使用项目预备费和管理费时,由县本级财政单独安排。此外,项目质保金将统一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一次性支出,以优化资金管理流程,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辐射带动受益2679户11480人,其中生产发展类受益162户488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614户3287人、人居环境整治类450户1530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类731户3849人、扶贫贷款贴息类285户(次)616人(次)、其他类437户(次)1720人(次)。脱贫户受益945户(次)3254人(次),其中生产发展类受益123户432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78户293人、人居环境整治类630户229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类220户1082人、扶贫贷款贴息类285户(次)616人(次)、其他类176户(次)602人(次)。
四、来源及规模
2025年,全县第一批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资金18104.7万元。到位中央衔接资金11147万元(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中央财政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010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资金813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57万元);到位自治区衔接资金2903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477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资金426万元);到位拉萨市衔接资金到位1454.7万元;县本级配套2600万元。
全县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36个,应使用资金30214.38万元,按照项目到位资金实际使用资金18104.7万元(其中其他资金264万元),占应使用资金总规模的59.92%,缺口资金12109.68万元。结合我县实际,计划统筹第一批整合9个部门财政涉农项目6类23项,其中:
1.生产发展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815.7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资金600万元、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00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190.73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42.42万元。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697.98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3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57万元;拉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60.4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308.58万元。
3.人居环境整治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40.24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资金177.46万元;拉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5.89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225.11万元。
4.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5755.75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931.14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资金426万元;拉萨市级衔接资金612.01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1622.15万元。
5.扶贫贷款贴息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5.66万元。
6.其他类: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1.6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168.4万元;拉萨市级衔接资金5.67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01.74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5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33个村(居)生产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类、扶贫贷款贴息类、其他类6个方面23个项目,共涉及脱贫户3254人次。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项目4个,总投资3223.8万元,实际到位3118.92万元,其中缺口104.88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815.7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资金600万元、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00万元;拉萨市财政衔接资金190.73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42.42万元。
1. 拉萨市尼木县强聂村布麻温泉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文旅局
责任领导:张建雄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嘎玛曲旺单增县文旅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
建设任务:改扩建强聂村布麻温泉道路2486.998米,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4.5/3.0米,新建小桥一座、涵洞、安防等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93.74万元,实际到位659.33万元,其中缺口34.41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已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540.23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102.05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7.05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5月-9月。
资产总量:568.65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管护主体: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文化旅游局、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麻江乡琼穆岗嘎雪山作为重点打造的景区,肩负着尼木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近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目前根据景区发展需要,本着完善景区规模的原则,建设麻江乡布麻温泉,形成雪山加温泉的配套景点,打造为特色亮点,吸引更多的人流量来尼木县旅游。目前麻江布麻温泉已建成,为链接麻江布麻温泉与省道,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
2.尼木县高海拔搬迁群众销售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拉萨市文创园区
建设任务:拉萨市文创园慈觉林街道同心苑社区大门南侧12栋(9间)销售门店及产业用房,总面积1307.29平方米,每平米7000元计算,共计915.103万元,受益益群众尼木县麻江乡亚米组高海拔搬迁群众39户,247人。
资金规模:计划项目总投资915.1万元,实际到位915.1万元。安排中央少数民族资金600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00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15.1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5月。
资产总量:915.1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西藏同心苑文化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为高海拔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增加搬迁户的受益,同时考虑到亚米组特色农畜产品的销售,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强化集体经济并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从而让搬迁群众真正留得住,留住心。群众参与收益:本项目实施后带动39户,247人,预计每年至少创造20余万元的经济收入。经营主体和效益:待建成后带动39户,247人,预计每年至少创造20余万元的经济收入,其中50%用于后期运营,50%用于群众分红。
3.拉萨市尼木县智慧种植管理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尼木乡
建设任务:对园区133栋日光温室和14栋拱棚温室进行数字化提升改造;其中包括智能数据采集系统、智能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部分水肥一体化改造、部分保温改造;新建园区网络;新建变压器;新建气象站和监测站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544.96万元,实际到位1474.49万元,其中缺口70.47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275.54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88.68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10.27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8月
资产总量:1232.54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卡如乡人民政府、塔荣镇人民政府、普松乡人民政府、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乡人民政府、卡如乡人民政府、塔荣镇人民政府、普松乡人民政府、续迈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通过全面、透明的监测和管理,智慧种植管理实现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品质。通过智慧农业管理实现对农产品生长环境和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农产品的优质化和标准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项目建设期间带动当地19人务工,人均收入约1.5万元余。该项目属于温室附属工程,对种植产业进行提档升级,建成后产业带动和分红还以原温室带动为主。
4.东嘎村糌粑合作社设备改造升级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田福全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旦增晋扎尼木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尼木乡东嘎村
建设任务:因“724泥石流”影响的旧糌粑加工厂的围墙修建、院内硬化、玻璃晾晒房加盖。需要购买炒青稞机器、粉碎机、青稞清洗机、电动机、榨油机等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实际到位70万元。已安排中央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6月
资产总量:70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能够销售糌粑10万余斤,按市场价每斤5元计算,每年总收入可达50万余元。为1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村民收入,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年利润15万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收入3.75万元(占25%),员工工资9万元(拟定员工16人,其中村“两委”2人无工资,其余14名员工每人每年工资6428元),运转资金2.25万元(包含电费、机器维修、厂房维护等)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7个,总投资3030.78万元,安排资金2936.96万元。已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697.98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3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57万元;拉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60.4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308.58万元。
1.尼木县吞巴镇根培村2组果卡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吕洪波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仁央吉尼木县吞巴镇镇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吞巴镇
建设任务:新建堤防总长度1.410km,其中1D右岸堤防总长0.180km,1D左岸堤防总长0.170km,2D右岸堤防总长0.534km,2D左岸堤防总长0.506km。工程新建建筑物共3座,其中农桥1座,谷坊1座,排水涵管1座,河道清障方量650m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9.95万元,实际到位269.48万元,其中缺口20.47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其中中央少数民族资金213万元、拉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6.76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9.72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6月。
资产总量:213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能够有效防止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山洪灾害的危害,有效保护村庄周围基础设施及耕地。堤防工程的建设,对于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尼木县今后的发展和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对实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等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本工程也是落实乡村振兴建强基础设施,强化产业振兴的具体体现,因此,尽快立项实施本防洪工程,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群众参与受益:有效保护河道沿线的村庄、耕地及草地,保护沿线根培村2组48户176人,沿线林草地面积110亩,耕地206亩。
2.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6组高海拔供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双艳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蒋新江 尼木县帕古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
建设任务:改扩建取水枢纽8座,新建蓄水池5座(单个容积50m³,总容积250m³),布置管网9368m,安装防冻取水桩27座、安装水表27个、闸阀井17座,集中供水点3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82.56万元,实际到位465.27万元,其中缺口17.29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366.31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74.41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4.55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5月。
资产总量:377.64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1.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地区的饮水设施和条件相对落后,饮水质量难以保证,对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通过此项目建设,可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饮水质量,保障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该项目建设需要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可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可以提高农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3.推进农村水资源管理:该项目建设可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农村饮水项目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关注。
3.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8、9组高海拔供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双艳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蒋新江帕古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
建设任务::改扩建取水枢纽5座,新建蓄水池4座(单个容积50m³,总容积200m³),布置管网14407m,安装防冻取水桩66座、安装水表66个、闸阀井27座,集中供水点11座。
资金规模:计划项目总投资663.94万元,实际到位640.08万元,其中缺口23.86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510.92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113.36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5.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5月。
资产总量:526.72万元。
产权主体: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地区的饮水设施和条件相对落后,饮水质量难以保证,对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通过此项目建设,可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饮水质量,保障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该项目建设需要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可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可以提高农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农村水资源管理:该项目建设可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农村饮水项目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4.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1、2组高海拔供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何洋麻江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7座(截潜流2座,集水池5座)、双边丝网围栏1164m,调蓄水池7座,引水干管总长2063m,供水管道总长10333m,供水支管总长125m,入户管道总长2175m,防冻取水桩(包含入户管道)68座,集中供水点18座,排气井4座,排泥井3座,分水井3座,管道跨沟4处,减压池2处,管道跨河道防护1处。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6.92万元,安排资金681.4万元,缺口资金25.52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563.43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81.87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36.1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11月。
产权主体: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管护主体: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地区的饮水设施和条件相对落后,饮水质量难以保证,对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通过此项目建设,可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饮水质量,保障村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5.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至夏荣寺公路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领导:张建雄副县长
责 任 人:王斌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普松村、曲水村
建设任务:建设里程路5.3公里,基宽7.5米、路面宽6.5、+0.5m×2(土路肩)。四级技术、水泥路面公路。
资金规模:项目2025年安排拉萨市衔接资金264万元(交通专项)。
进度计划:2024年3月-7月。
产权主体:尼木县普松乡人民政府
管护主体:普松村委会、曲水村委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交通运输局、尼木县普松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带动当地群众劳动收入,提高就业增收,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出行安全,带动群众20人以上务工增收。
4.拉萨市尼木县卡如乡吉瓦村堤防水毁修复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晋 美 卡如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建设内容为16段防洪堤,合计长度为1.577km,防冲护堤17座,拆除重建灌溉取水口1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35.69万元,实际到位435.69万元,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57.32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78.37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7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区有2022年建成的重力式钢筋骨架铅丝石笼防洪堤,由于2024年6月28日爆发洪水造成,严重破坏防洪设施,现状工程区防洪措施不完善,存在洪水入口和防洪缺口,鉴于现状沟道存在的问题,为遏制和预防沟道行洪中因洪水侵害而给项目区内造成一系列的经济损失,消除沟道行洪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亟需对工程区已受损防洪堤进行维修和存在防洪功能脆弱的地方进行加固防洪设施;经技术、地理位置、交通条件、项目投资、效益等综合考虑和分析后,本项目施工技术难度小,材料均可从周围县市购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工程建成后效益:本工程实施后可保护卡如乡吉瓦组的老百姓生命、财产、耕地、草地及林地的安全,推动尼木县的乡村振兴,为尼木县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工程实施后可保护卡如村吉瓦组20户、138人、农田317亩、林草地20亩。
6.拉萨市尼木县赤朗村水渠维修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晋 美 卡如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新建灌溉干渠总长3062m,新建支渠总长433m.其中赤朗一组新建干渠长1377m;赤朗二组新建干渠长435m,新建支渠301m;赤朗村四组新建干渠长1250m,新建支渠132m,以及其他附属。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87.72万元,实际到位181.04万元,缺口资金6.68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以工代赈发放资金157.32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4.0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7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灌溉水渠等工程,提高农田灌溉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保证粮食安全,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发展步伐。拉萨市尼木县赤朗村水渠维修以工代赈项目新建灌溉干渠总长3062m,新建支渠总长433m。其中赤朗村一组新建干渠长1377m;赤朗村二组新建干渠长435m,新建支渠301m;赤朗村四组新建干渠长1250m,新建支渠132m。本次设计赤朗村一组、赤朗村二组干渠及支渠采用C25F200钢筋混凝土渠道,渠道断面净尺寸为40cm×60cm(宽×高),衬砌厚度为15cm,赤朗村四组采用浆砌片石结构型式,渠道断面净尺寸为60cm×60cm(宽×高),浆砌片石衬砌厚度为30cm,砂浆抹面2cm。可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具备工程建设基本条件,经济效益较为明显,社会效益显著,建议尽快实施,带动134户784人。
(三)人居环境类项目4个,总投资1279.27万元,安排资金1228.7万元。已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40.24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77.46万元;拉萨市级衔接资金85.89万元;尼木县本级配套资金225.11万元。
1.日措村补建村内道路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尼木乡日措村
建设任务:补建日措村村内道路1000米,道路宽5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4.65万元,安排资金216.24万元,缺口资金8.41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91.49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4.75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8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区市每年推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因此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在政策上有保证。群众参与受益等:有利于群众日常出行,同时项目建设工程中可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和机械增收。
2.吞达村补建村内道路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吞巴镇吞达村
建设任务:补建吞达村村内道路5800米村道及错车道,道路宽2.5米,入户道路250米,道路宽2.5米;
资金规模:总投资717.79万元,安排资金691.05万元,缺口资金26.74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92.77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77.46万元、拉萨市级衔接资金27.56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93.26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9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吞达村2023年已实施人居换整治项目,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村内道路基础设施,提高整村村容村貌。有利于申报区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可行性:区市每年推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因此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在政策上有保证
3.根培村补建村内道路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吞巴镇根培村
建设任务:补建根培村村内道路800米(入户路),道路宽2.5米,产业配套道路2800米及错车道,道路宽4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46.7万元,安排资金235.42万元,缺口资金11.28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89.5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38.82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7.1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9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吞巴镇根培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吞巴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根培村2023年已实施人居换整治项目,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村内道路基础设施,提高整村村容村貌。有利于申报区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区市每年推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因此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在政策上有保证。
4.曲林村卡如村补建村内道路及维修给水管网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尼木乡曲林村、卡如乡卡如村
建设任务:补建曲林村村内道路100米,道路宽4米以及给水管网,补建卡如村村内道路50米(入户路),道路宽2.5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0.13万元,安排资金85.99万元,缺口资金4.14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66.48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19.51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6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尼木乡曲林村、卡如乡卡如村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尼木县卡如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曲林村2021年已实施人居换整治项目和卡如村2021年、2023年先后已实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两村内道路基础设施,提高整村村容村貌。有利于申报区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时解决曲林村村民饮水困难问题。可行性:区市每年推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因此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在政策上有保证。
(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类4个,总投资10670.02万元,安排资金10347.0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5755.75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2357.14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612.0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22.15万元,
1.尼木县强聂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麻江乡强聂村
建设任务:1.道路工程村内次要道路11条共计22278.43m,入户路39518.50㎡;全村路基防护共5处,共修建防护长度667.97m,采用M10浆砌片石材质;新建导流堤4处共计261m,采用M10浆砌片石材质;村内既有混凝土水渠增加盖板,共计1045m。2、涵洞工程新建圆管涵44处,共计234.5m,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新建3.0*2.0米盖板涵2座,共计9米;新建4.0*2.5m盖板涵7座,共计40米。4、照明工程全村共设置太阳能路灯30盏,灯杆高6.0m;既有破损路灯维修50盏。5、环卫工程村内配套环卫设施,7套垃圾收集点(4方勾臂式垃圾箱),配套一辆垃圾收集车。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509.23万元,实际到位3407.02万元,其中缺口102.21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资金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062.84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69.07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资金426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306.48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342.63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8月。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通过开发和建设服务配套设施,为民和客提供全方位的休闲、锻炼基本条件,实现“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历史教育、商贸洽谈”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活区。使居民达到“情在文化中净化,意在文化中升华”,充分体验文化的无穷乐趣。因此,项目的实施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拉萨市政府的领导对尼木县城市化进程,历来非常重视和关心,这些都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在政策上有保证。有利于群众日常出行,加强农业建设,同时项目建设工程中可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和机械增收。受益268户1441人,其中脱贫户84户426人。
2.尼木县朗堆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
建设任务:1.道路工程;次要道路12条,道路宽度4.0米,共计20263.81m,入户路12658.41㎡;路基防护采用仰斜式,材质为浆砌片石,挡墙长度共计272.30m;导流堤共计40m。2.涵洞工程;新建0.5m承插管18道,共计102m;新建1.0m圆管涵23道,共计130m;新建1.5m圆管涵4道,共计24m;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新建1座2.0*1.0m现浇盖板涵共计6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3、照明工程;全村共设置太阳能路灯30盏,杆高为6.0m,既有破损路灯维修8盏。4、环卫工程为提升村内整体环境,村内配套环卫设施,7套垃圾收集点,配套一辆勾壁式垃圾收集车。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599.06万元,实际到位2511.17万元,其中缺口87.89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436.55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370.36万元、拉萨市衔接资金305.53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398.73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8月。
管护主体:麻江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1.城镇化进程中改善乡村环境的需要。2.是推进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打造先行示范村的需要。3.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传承和发展的需要。4.是执行区域规划,完善区域建设的需要。5.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区域品质的需要。6.保护生态环境及传统民俗的需要。本项目不仅具备优越的宏观环境和难得的战略机遇,而且具有良好的内生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切实可行的。交通运输条件、市政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建设材料均可在县城购买,且当地施工技术较为成熟,施工条件良好。该项目主要来源为国家投资,因此建设资金条件将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本项目建设时能带动周边经济的增长,本项目建设时采用的建筑材料需要在当地购买,拉动当地的经济增长。且本项目建设时能为当地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农民工的收入。同时项目的建设利用现有良好生态本底和资源特色,可发展特色休闲旅游产业,带动旅游产业经济发展,提高项目所在地经济收入。项目建成后,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发展文旅产业。受益154户817人,其中脱贫户52户266人。
3.尼木县曲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普松乡曲水村
建设任务:(1)道路工程;新建次要道路3690.68平方米;入户路4648.53平方米;零星路面1365.00平方米;过水路面240.00平方米;错车道360.00平方米;既有土路整平整5329.41平方米;20cm厚C25路肩1849.51米;15cm厚C25路肩3848.00米;路侧培土575.48立方米;挖填方1项;埋管工程194米;交安工程1项;路基排水工程2849米;路基防护工程723米。(2)污水工程;DN300污水支管1954.00米;DN400污水主管679.00米;入户PVC管1425.00米;检查井07座;混凝土化粪池200.00立方米;土石方1项;道路破除及恢复1397.00平方米;入户管破除地面及恢复1325.00平方米;院墙拆除及恢复80米;化粪池边坡防护25.00米;降水措施1项(3)道路照明;6.0米高太阳能路灯30盏;现状路灯损坏维修10盏。2.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防护工程113米;边坡防护145米;植草砖铺装815平米;混凝土铺装2594平米;台阶15平方米;沙坑16平方米;坐凳45米;乔木9株;草籽混播243平米;土路平整1850平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62.97万元,实际到位1614.53万元,其中缺口48.44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51.25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663.28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8月。
管护主体:普松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普松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曲水村分为7/8两个组,村民居住较为集中。村庄现状主路和部分支路已修建为水泥道路,但村庄内部大部分道路仍为砂石路面,且部分水泥路面已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了村民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现状整个村庄均未修建污水系统,现状污水随意排放,对村庄整体环境影响较大,需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再排放;现状村庄仅在已建水泥道路两侧有路灯,并未覆盖整个村庄,村庄晚上大部分位置伸手不见五指,影响村民夜间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村庄内部现状存在铁丝网乱搭乱建,房前屋后黄土裸露,尘土飞扬,缺乏标识标牌等现象;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基础设计薄弱急需提升完善。且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可以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提升,提供乡村旅游、节日、庆典等活动,有助于激发更多乡村文化创意活动。可行性:为进一步打造好村庄旅游打下坚实的基础;项目实施可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使群众安居乐业,使群众感受到国家对居民生活的关心和关怀,可促进乡村的稳定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是助力尼木县普松乡曲水村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措施;故本项目的实施是有必要的。有利于群众日常出行,加强农业建设,同时项目建设工程中可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和机械增收。受益133户644人,其中脱贫户27户178人。
4.尼木县山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 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续迈乡山岗村
建设任务:(1)道路工程新建次要道路21999.36平方米;入户路18651.48平方米;线外涵洞既有路修复480平方米;过水路面1017.60平方米;错车道1140.00平方米;混凝土路肩28973.92米;路侧培土2535.22立方米;挖填方1项;埋管工程439米;圆管涵32米;盖板涵24米;交安工程1项;路基排水1469米;路基防护工程387米。(2)给水工程,DN75给水主管50米;蓄水池150立方米;水池防护80米;蓄水池标牌2块;土石方工程1项。(3)污水工程,新建DN300污水支管4649.00米;DN400污水主管407.00米;PVC入户管2650米;检查井209座;混凝土化粪池310.00立方米;土石方1项;道路破除及恢复1418.00平方米;入户管破除地面及恢复720.00平方米;院墙拆除及恢复198.00米。(3)照明工程;6.0米高太阳能路灯30盏;路灯维修20盏;2.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防护措施340.00米;边坡防护143.00米;植草砖401.00平方米;混凝土铺装1615.00平方米;坐凳18.00米;榆树25株;草籽混播873.00平方米;环境整治土路平整650.00平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98.76万元,实际到位2814.33万元,其中缺口84.43万元,均为预备费和管理费,计划明年县级资金配套。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1505.11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628.43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680.79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8月。
管护主体:续迈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续迈乡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山岗村 分为7个组,居民点较为分散。现状组间道路大部分已修建水泥路,仅连通七组的道路未完全修建水泥路,组内道路均为砂石路,村民出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整个村庄均未修建污水系统,现状2组集中区域污水横流,影响环境且对村民出行有影响,需集中收集污水处理后排放;现状仅在2组主路两侧有路灯,村庄内部其余位置均未修建路灯,且村庄内部小巷子较多,晚上伸手不见五指,部分村民位于牧区,晚上牧区漆黑一片,影响村民夜间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村庄内部缺乏标识标牌,房前屋后黄土裸露,沙尘飞扬,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村庄内部基础设施薄弱,急需完善提升;且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可以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提升,提供乡村旅游、节日、庆典等活动,有助于激发更多乡村文化创意活动。可行性:为进一步打造好村庄旅游打下坚实的基础;项目实施可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使群众安居乐业,使群众感受到国家对居民生活的关心和关怀,可促进乡村的稳定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是助力尼木县普松乡山岗村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措施;故本项目的实施是有必要的。有利于群众日常出行,加强农业建设,同时项目建设工程中可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和机械增收。受益206户921人,其中脱贫户57户212人。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1个,总投资75.66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5.66万元。
1.尼木县2024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
建设任务:全县2024年扶贫小额贷款(扶贫到户贷款)616人,预计贷款33675万元,用于偿还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5.66万元,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5.66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监督主体:尼木县财政局
绩效目标: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95%以上,脱贫户获得贷款,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95%以上,扶贫贷款贴息利率1.08%,受益脱贫人口280户以上,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增收50万元以上,受益脱贫户满意度95%以上。
(六)其他类3个,总投资397.41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1.6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68.4万元、市级衔接资金5.67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01.74万元。
1.尼木县2025年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奖补资金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县委宣传部
责任领导:李中福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 任 人:李中福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
建设任务:主要用于尼木县29个行政村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开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优先用于开展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积分超市设施改造,构建积分兑换app,制作积分兑换制度,购买相关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90万元,安排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90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11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委宣传部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尼木县29个行政村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开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优先用于开展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积分超市设施改造,构建积分兑换app,制作积分兑换制度,购买相关设备。改善村居总体环境,提供村民环保意识。
2.2024年度外出务工人员及扶贫车间补助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潘洪 县人社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
建设任务:1.全县2024年内组织劳务输出、每年就业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农牧民群众。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针对外出务工的补助105人,补助资金7.41万元。2.2024年内吸纳5名以上农牧民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帮扶车间,全县12个扶贫车间中有5个扶贫车间符合要求,带动72名农牧民共计补贴21.6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9.01万元,安排中央巩固拓展任务资金21.6万元、拉萨市级衔接资金5.67万元、尼木县衔接资金1.7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2月
资金管理单位及方式: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管理。
监督主体: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财政局
绩效目标:资金及时拨付率95%以上,受益当地群众177人,满意度95%以上。
3.2025年厕所革命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木县
建设任务:2025年厕所革命奖励补助,全能完成392户。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8.4万元,安排自治区巩固拓展任务资金78.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1月-6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人民政府、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绩效目标:提高全县厕所革命改造率,全年完成392户。
六、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建设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和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六)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进一步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 铁 岭 县委书记
次旺多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文 明 县委副书记
王定平 县委副书记 驻村工作总领队
王 双艳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洛旦县政府副县长
张 建 雄 县政府副县长
吕洪波县政府副县长
赵 述 成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何 海 钊 县委办主任
强 措 姆 县政府办主任
洛桑扎西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次 拉 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达 扎县财政局局长
旦增群培县发改委主任
潘 洪县人社局局长
琼达县卫健委主任
嘎玛曲旺单增县文旅局局长
王 斌 县交通局局长
高军周县住建局局长
邱 涛县民政局局长
索朗次仁塔荣镇党委书记
张绪刚吞巴镇党委书记
贺 舒 州尼木乡负责人
卢 贤 鹤卡如乡党委书记
余刚普松乡党委书记
洛布次仁续迈乡党委书记
达瓦帕古乡党委书记
何 洋麻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五)加强资产管理,增强监督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分类摸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尼木县2025年度脱贫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
补充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衔接过渡期内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确保2025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区、市关于做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相关要求和《西藏自治区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尼木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补充实施方案,推进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化、精细化,持续加大各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着力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面貌,长效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区市关于做好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及补充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整合范围内财政涉农资金到账规模和整合需求,从项目库中反复论证筛选,新增项目2个,调整项目2个,作为目前调整方案补充项目。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尼木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涉及整合资金总规模为2212万元。
(一)资金分类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情况
1.统筹整合四级资金规模情况
共统筹整合第二批增量资金规模1982.01万元。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到位1055万元(中央第二批巩固拓展任务资金到位907万元、中央第二批少数民族资金到位148万元);自治区第二批奖励资金到位683.01万元、第二批自治区衔接资金244万元。
2.统筹调整资金规模情况
共调整规模165.59万元。其中县级衔接资金165.59万元。
二、项目新增及调整情况
(一)新增安排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3958.19万元。1.拉萨市尼木县吞普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149.88万元。2.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帕古村1组新建取水点、蓄水池防护堤工程。待会议召开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二)调整资金结构项目2个,涉及资金165.59万元。
1.尼木县高海拔搬迁群众销售门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15.1万元,为优化资金结构,补充方案安排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5.1万元,原县级配套资金115.1万元调整到计划实施的第二批项目二类费中。2.拉萨市尼木县智慧种植管理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74.49万元,为优化资金结构,安排第二批自治区奖励资金50.49万元、原县级配套资金50.49万元调整到第二批项目二类费中。
四、新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5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计划主要用于全县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2个方面2个项目,共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322人次。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1.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帕古村1组新建取水点、蓄水池防护堤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王双艳 县委常委 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蒋新江 帕古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帕古乡帕古村
建设任务:新建截潜流取水口1座、已建蓄水池增加护堤15m、截潜流廊道排沙管30m
资金规模:该项目总投资总投资64.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9月-11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帕古乡帕古村村委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普松乡人民政府。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项目1个,总投资2149.88万元。项目未能确定,已调整第一批县级配套资金165.59万元作为项目二类费预备资金。
1.拉萨市尼木县吞普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任领导:罗桑强巴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次拉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吞巴镇吞普村
建设任务:对吞普村1~4组村内7条道路和入户道路改造,道路改造面积为 16179.33 ㎡,入户砂石路 4015.27 ㎡;新建污水管网长度为8666m,其中入户管DN200长度2150m,污水主管DN300,长度6516米;新建雨水边沟长度为5036.36m,新建浆砌片石排水沟103.70m,过路排水管539m,新建波形护栏1047m 及交安设施1项;新建化粪池16座,污水处理设备10套,建太阳能路灯33 盏等,道路破除及恢复 6435.38㎡,围墙拆除及恢复 220m,灌溉渠拆除及恢复20m,浆砌片石挡319.4m,盖板涵52m及相关附配套设施设备等工程。
资金规模:该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149.8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7月-2025年2月
管护主体:尼木县吞巴镇吞普村村委会。
监督主体:尼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尼木县吞巴镇人民政府。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涉及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1个。主要包括对吞普村1~4组村内7条道路和入户道路改造,道路改造面积为 16179.33 ㎡,入户砂石路 4015.27 ㎡;新建污水管网长度为8666m,其中入户管DN200长度2150m,污水主管DN300,长度6516米;新建雨水边沟长度为5036.36m,新建浆砌片石排水沟103.70m,过路排水管539m,新建波形护栏1047m 及交安设施1项;新建化粪池16座,污水处理设备10套,建太阳能路灯33 盏等,道路破除及恢复 6435.38㎡,围墙拆除及恢复 220m,灌溉渠拆除及恢复20m,浆砌片石挡319.4m,盖板涵52m及相关附配套设施设备等工程。项目建设时能带动周边经济的增长,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高村庄的居住环境,可提升本村基础设施,可受益98户431人.其中脱贫户29户142人。
五、项目效益情况
补充项目建设后,惠及202户(次)991人(次)建档立卡脱贫户。基础设施类项目进一步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脱贫户出行安全。其他类项目进一步促进农牧民群众就业和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