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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关于曾相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08-14 17:18 来源:尼木县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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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按照尼委发〔2024〕36号文件要求,经中共尼木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8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曾相儒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力铭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晋升为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达努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索朗卓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朗杰卓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曲宗同志县民宗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索朗卓玛同志县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鲜佳龙同志晋升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旦增群培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吴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宗吉同志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次仁央珍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海钊同志晋升为县教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海鑫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卡如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尼玛洛布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麻江乡副乡长职务;

田茂飞同志晋升为县教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琼波同志晋升为县经信和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穷达同志晋升为县经信和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吉律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张家惠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白玛卓嘎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白玛宗巴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宋玉行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董肖同志任县经信和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崔健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晋升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索珍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晋升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万宪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调研员;

刘印川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丹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云旦罗布同志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边巴卓玛同志晋升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索朗央金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宗央同志晋升为续迈乡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措姆同志任卡如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紫阳同志任吞巴镇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帕古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白央同志任帕古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静同志晋升为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拉巴旺堆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漆红梅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巴桑同志晋升为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格桑卓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沈世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晋升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西热平措同志晋升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拉姆次仁同志晋升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卓嘎曲西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次仁央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晋升为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三级主任科员;

高树鹏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格桑卓嘎同志晋升为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三级主任科员;

赤列顿珠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晋升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尼玛同志(1984.04)晋升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邰生祯同志晋升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

尹林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晋升为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卓玛曲宗同志晋升为县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

何腾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安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晋升为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牛尧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高玉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付文斌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

格桑德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

吴亚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吞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扎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

德吉卓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德庆卓玛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马超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普布卓玛同志晋升为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益西曲珍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开江同志晋升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李娜同志晋升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李凯同志晋升为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普布卓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尼玛同志(1977.02)任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钰同志晋升为县审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格桑曲珍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牛玲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平措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尼玛卓玛同志晋升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旦增次仁同志任县藏语委办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商联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琼达同志县藏语委办副主任职务;

卓嘎群措同志任县藏语委办副主任、晋升为县藏语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次仁普赤同志晋升为县藏语委办三级主任科员;

聘任边巴扎西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解聘德庆白珍同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任县融媒体中心八级职员;

聘任格桑次仁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付书玮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旦增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达普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聘任高俊梅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次旦卓嘎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主任,晋升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聘任旺堆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站长;

次仁扎西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乡村振兴信息采集监测中心七级职员;

边巴普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尼玛曲珍同志晋升为县文化和旅游局民间艺术团八级职员;

达娃同志(1986.10)晋升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八级职员;

拉宗同志晋升为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农技推广站八级职员。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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