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4 17:23 | 来源:尼木县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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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按照尼委发〔2024〕70号文件要求,经中共尼木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10月12日会议研究,决定:
何建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一级警长;
多吉旺堆同志晋升为续迈乡公安派出所一级警长;
索朗同志晋升为普松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
次仁平措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二级警长;
旦增尼玛(1986)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二级警长;
尼玛扎西同志晋升为卡如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
格桑次仁同志晋升为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
达瓦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
朗杰同志晋升为尼木乡公安派出所(尼木乡片区寺管会)二级警长;
次旦扎西同志晋升为塔荣镇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杰吉寺寺管会);
嘎玛俄色同志晋升为卡如乡公安派出所四级警长;
强久次仁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四级警长;
旦增曲确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四级警长;
史天元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四级警长;
索朗多吉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四级警长;
扎西巴杰同志晋升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四级警长;
洛松加永同志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级警长,免去其帕古乡党委委员、公安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职务职级;
洛桑晋美同志任帕古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旦增曲珍同志任吞巴镇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塔荣镇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
赤列次仁同志任麻江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普松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
桑珠同志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级警长,免去其普松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
扎西尼玛同志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级警长,免去其麻江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
次仁顿珠同志任塔荣镇公安派出所(塔荣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吉米多吉同志任塔荣镇公安派出所(塔荣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普布次仁同志任尼木乡公安派出所(尼木乡片区寺管会)二级警长,免去其塔荣镇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职级;
索朗次仁同志任普松乡公安派出所(普松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尼玛次仁同志任普松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普松片区寺管会),免去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强巴群旦同志任续迈乡公安派出所(续迈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晋米次仁同志任续迈乡公安派出所(续迈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旦桑同志任麻江乡公安派出所一级警长(麻江片区寺管会),免去其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一级警长职级;
多吉顿珠同志任麻江乡公安派出所(麻江片区寺管会)三级警长;
伦珠旦塔同志任尼木乡公安派出所(卓瓦曲碘寺寺管会)三级警长;
达瓦次仁同志任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卓瓦曲碘寺管会),免去其续迈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
次旦桑珠同志任塔荣镇公安派出所(杰吉寺寺管会)三级警长;
德琼同志任卡如乡公安派出所一级警长;
向茂娥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亚古拉同志任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洛桑顿珠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级警长,免去其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二级警长职级;
嘎玛曲珍同志任尼木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三级警长职级;
达娃拉姆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一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一级警长职级;
胡娅娟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三级警长职级;
韩勇同志任塔荣镇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塔荣路警务站三级警长职级;
索朗顿珠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旦增尼玛(1990)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三级警长职级;
巴桑同志任帕古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卡如一级公安检查站三级警长职级;
索朗达杰同志任麻江乡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卡如一级公安检查站三级警长职级;
其美郎加同志任普松乡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卡如一级公安检查站三级警长职级;
王楠同志任吞巴镇公安派出所三级警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旦增尼玛(1985)同志任县公安局卡如一级公安检查站一级警长,免去其吞巴镇公安派出所一级警长职级。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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