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拉财农指字(2020) 3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 108.48万元。请专款专用。直达资金标示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尼木县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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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金性质 |
项目名称 |
分配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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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年新增资金 |
尼木县易地搬迁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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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