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15:42 | 来源: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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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通知》(藏水农〔2019〕2号)要求,确保全县农牧区供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现将全县农牧区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落实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农牧区供水保障工作。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一)县人民政府责任人:
次旺多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职责: 统筹负责全县农牧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建立和落实县级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农村供水保障的管理职能分工等。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塔荣镇 孟辽阔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吞巴镇 次旦央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续迈乡 李 俊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帕古乡 蒋新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普松乡 巴桑顿珠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尼木乡 旦增晋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卡如乡 晋 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麻江乡 何 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职责:1.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乡(镇)、村农村饮水工程监管机构,并成立相应的运行管理机构(管理小组或机构等)。
2.负责指导协调运行管理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用水调度、安全运行、水费征收、日常管护、水源保护等工作。
3.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农牧区饮水突发事件。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次拉姆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职 责:1.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年度工程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和工程验收。
2.负责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维修养护、水源保护、日常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辖区内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
3.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与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当水质发生异常时,管护主体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三、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尼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序号 乡(镇) 村组 运行管理责任单位人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1 塔荣镇 林岗村 巴桑次仁 村主任 18089013077
2 尚日村 边巴罗布 村书记兼主任 13398097089
3 东松村 旺久 村主任 18008990912
4 塔荣村 普布次仁 村主任 13908902772
5 巴古村 次仁 村主任 15089093057
6 雪拉村 旦真罗布 村主任 13618997066
7 恩泽居委会 格桑罗布 居委会主任 18089011659
8 尼木乡 曲林村 查斯 村书记兼主任 15889076006
9 日措村 尼玛 村书记兼主任 13618995109
10 尼木村 达瓦扎西 村主任 17308999404
11 聂玉村 扎西罗布 村主任 13618906331
12 尼荣村 巴桑 村书记兼主任 18989000173
13 东嘎村 群旦 村主任 13628980296
14 普巴村 江措 村主任 13518906937
15 续迈乡 续迈村 央泽 村主任 13518910042
16 安岗村 顿珠 村主任 13518971839
17 尼续村 嘎玛多吉 村主任 18908997935
18 河东村 旦增土旦 村主任 18798906250
19 山岗村 次仁多吉 村主任 18089990551
20 霍德村 嘎玛云旦 村主任 18908902095
21 帕古乡 帕古村 边巴 村主任 15348986386
22 彭岗村 格多 村主任 18089907161
23 吞巴乡 吞普村 米玛 村主任 18108993936
24 根培村 旦巴次仁 村主任 13308904658
25 吞达村 旺扎 村主任 13908997761
26 普松乡 普松村 贡布次仁 村主任 18989010170
27 曲水村 旦增旺久 村主任 17711911053
28 如白村 次仁罗布 村书记兼主任 13322592258
29 卡如乡 卡如村 次仁多吉 村主任 13549090161
30 赤朗村 普琼 村主任 18089019175
31 麻江乡 朗堆村 达瓦 村主任 13322599294
32 达琼村 次旺占堆 村主任 18708000661
33 强聂村 次仁 村主任 15348995095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费计收、维修维护、配合水质监测工作。
附件1:拉萨市农村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附件2:拉萨市农村千人以下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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