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17:02 | 来源:尼木县农业农村科技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根据《关于规范使用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拉萨市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使用分配建议方案》要求,今年我县分配培育资金38万元,要求重点培育2家以上市级合作社、1家以上家庭农牧场。
根据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于2024年分别对符合要求的4家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家市级家庭农牧场实地调研及乡(镇)推荐下,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市级家庭农牧场拟培育对象评定会,根据评定结果已对前两名合作社、前三名家庭农牧场兑现培育资金,按照《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组2024年第10次会议纪要》要求,两年内有此类培育资金,按名单递推,不再重新评选打分。
经过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会审定同意《关于审定2025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的请示》,现拟定第3名尼木普乃嘎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第4名尼木心想通科技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培育对象,计划兑现培育资金32万元;现拟定第4名尼木索巴爱琼家庭牧场为培育对象,兑现培育资金6万元。
现将尼木普乃嘎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尼木心想通科技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尼木索巴爱琼家庭牧场3家新型经营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5月6日-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反映(书面反馈材料应陈述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联系人:次卓嘎、尼玛卓嘎
联系电话:0891-6172218
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