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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塔荣镇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10-28 18:20 来源: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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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拉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规范塔荣镇公租房运营管护,持续改善公租房居住环境,县住建局通过三方报价比选方式,择优确定塔荣镇公租房物业服务承接单位,拟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7元/㎡·月(按建筑面积计,建筑面积含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

为提高定价科学性、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0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反馈:前往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2.电话反馈:0891-6172643;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便于沟通对接。)

三、其他说明

征求意见期满后,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研究研判,结合意见情况按程序确定最终收费标准并对外公示。

特此公告。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陈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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