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7-06 17:55 | 来源:尼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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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堆缘桑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
经查,你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尼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尼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附件:2025年度未年报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名单

尼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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